上海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美考君
2025-01-14
来源: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是“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位于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占地500余亩,教学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现有3名两院院士,3名国医大师,3名全国名中医,73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9072人,校友遍布7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史、马克思主义理论、护理学6个一级学科,药剂学、生药学、药理学3个二级学科及中医、中药、护理、翻译、公共卫生、生物与医药、医学技术7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有16个本科专业,除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外,还设有护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康复治疗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预防医学等。有5个继续教育的本科专业。

学校已与30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家海外院校、医疗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了科研、教学、医疗等合作关系。包括中英合作药学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泰国、马来西亚、马耳他、希腊、美国等国家和地区院校合作开展境外中医药学历教育,创建“太极健康中心”和孔子学院等。成立上海市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院,引领推动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已在荷兰、摩洛哥、毛里求斯、泰国、马耳他、英国、比利时等国家设立海外中医药中心。学校拥有中药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4个国家重点学科,中医医史文献和针灸推拿学2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1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连续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并进入培优建设行列。

在教育部第四、第五轮学科评估中,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学科成效显著,学科整体实力位列中医院校前列。学校坚持以科技创新及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及地区发展重大需求。拥有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拥有教育部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上海市前沿科学研究基地、上海市重点智库等14个省部级重大科研平台,10万元以上的科研教学仪器总值达5.86亿元,有效支撑和服务中医药科技创新自立自强。“十四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468项,立项总数均位于行业前列,共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226项,其中省部级和国家级学会科研成果奖110项。近三年来,共有8项科技成果入选中华中

-2 -医药学会十大学术进展。学校办医规模与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有9家附属医院,覆盖上海市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附属医院的总建筑面积约80.05万平方米,核定总床位数7614张,每年服务来自全国和世界各地患者约1930万人次。龙华、曙光和岳阳3家直属附属医院分别获批“辅导类”国家医学中心创建单位,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等,且均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传承创新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单位。共有37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其中9个华东区域医疗中心。附属医院中医学科(专科)学术影响力总体水平居全国前列,前十专科总数排名全国第一。

学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坚持教学为立校之本、科研为强校之路、医疗为固校之基协同融合发展,坚持创特色和争一流同步推进,传承和创新并重、现代化和国际化并举,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努力为增进人类健康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知识贡献,成为一所受人尊敬的大学。为加强创新人才选拔,促进优秀生源的优势互补和校际交流,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拟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内容如下:

一、接收专业和人数可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导师详见附件《上海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上海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总和不超过我校本年度招生总数的50%,以推免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学习形式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申请者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生计划),并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无备案信息者不得申请;推免生须在毕业时须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3.报考专业资格要求:“推荐类型”为“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改革试点”的推免生,只能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硕士(四证合一)相关专业(专业代码为1057开头);“推荐类型”为“普通”的推免生,参考以下“报考专业资格要求”进行报考。

(1)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报考资格: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3 -(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采取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的培养模式,接收全日制中医学类、中西医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及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完成相应的培养和培训要求后,可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福利待遇及规培报名资格要求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海市卫生人才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考生报考时需符合“非定向就业”报考条件且报考类别需选择“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报考类别统一变更为“定向就业”。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他中医基础相关学科报考条件详见招生目录各学院相关要求。

(2)中药学、药学专业主要接收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收相关学科专业(理、工、农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3)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接收医药类毕业生报考,也接收相关学科(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四、报考程序考生获得正式推免资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及报考志愿。学校对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1.报名时间。

(1)2024年9月28日起,学信网推免系统开通注册,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开始登陆注册填写信息和交费;

(2)2024年9月28日-29日,推免生填写报考志愿。报考我校的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9月29日9:00。

2.注意事项:推免生考生正式报名前,请关注我校发布的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推免拟优先录取名单,以免所报考导师招生名额已满影响报考。

(1)按推免系统规定推免生最多可同时填报三个平行志愿,我校将按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顺序,优先通知系统显示最先填报的志愿进行复试,一志愿复试未录取的再进行第二、三志愿复试。

(2)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3)推免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报考信息时,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以便复试期间联系考生;录取通知书等将在2025年7月左右按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送,故请慎重填写通讯地址。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五、复试及拟录取

1.具体复试形式及流程: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整体推免复试工作约于10月中旬左右完成,请推免生关注各相关学院通知并做好复试相关准备工作。

2.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

3.拟录取: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复试结果,由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短信通知的考生,务必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并公示7日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

4.录取通知书发放:拟于2025年7月左右寄送录取通知书。

5.取消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

(2)在考试、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3)入学时,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

(4)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者;

(5)推免生因各种原因,被原推荐高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六、学费、奖助学金政策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七、联系方式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网页及时浏览招生信息。

单位代码:10268

联系部门: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02室

邮政编码:201203;

电话(传真):021-51322530

网址:http://yjsy.shutcm.edu.cn/1142/list.htm

研招办邮箱:shutcmyjszsb@163.com

导师网网址:https://tutor2020.eol.cn/10268/modularcb/index

八、监督举报电话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1-51322410。(招生期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00)

九、其他学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student.shutcm.edu.cn/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政策见下列官网: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kw.sh.gov.cn/

上海卫生人才网:https://www.shwshr.com/DoctorZyys.html


注:如2025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附件:拟优先录取情况更新完毕


上海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更新推免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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