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25年环境设计专业中本贯通转段办法、技能水平测试要求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中本贯通转段办法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 ||||||||||
三、办学层次 | ■ 本科 □专科(高等职业学院)□ 专科(高等专科学校)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我校2025年中本贯通本科阶段招生专业和计划(无男女比例限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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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仅限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中本贯通环境设计专业试点的中职阶段三年级学生报考。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況。环境设计专业色盲色弱不宜报考。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测试办法 | 1.统一文化考试: 5月10日(星期六)9:00—11:30语文 14:00—15:40数学 5月11日(星期日)9:00—10:40外语 文化课考试由“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语、数、外三门科目组成,每门100分,满分300分。 2.技能水平测试: 2025年5月17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技能水平测试由我校组织实施,共两个科目,满分300分。 科目一:创意设计,满分值为150分; 科目二:综合面试,满分值为150分。 | ||||||||||
十二、录取规则 | 1. 作为录取依据的转段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技能水平测试成绩。 2. 考生转段考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转段资格线,其中技能水平测试每科目成绩90分及以上。 3. 转段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不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将不予转入本科阶段学习: (1)考生须完成中职阶段学业,成绩合格; (2)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市教委关于中本贯通转段的相关要求。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68000元/生/学年,收费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沪教委财〔2013〕51号) | |||||||||
住宿费标准 | 1400元/学年,收费依据(沪价费〔2005〕24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货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多种奖、助学金制度。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中本贯通本科阶段转段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7820592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iva.edu.cn 招生处(办)官网:www.siva.edu.cn--招生就业--本科生招生 咨询电话:021-67823033 | ||||||||||
十七、其他须知 | 考生可关注“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平台内在线咨询。 |
附件: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25年环境设计专业
中本贯通转段技能水平测试要求
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1.创意设计(5月17日 上午 8:30-11:30)
2.综合面试(5月17日 下午 13:00-16:00)
地点: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静安区巨鹿路700号)
科目一:创意设计(满分值:150分)
1.考试时长:3 小时
2.考试方式:命题笔试,徒手快题
3.答卷尺寸:A2 铅画纸
4.作图工具:铅笔、钢笔、针管笔、马克笔、彩铅、尺规等,自由选择,需携带 A2 画板;
5.能力考查目标:
考察学生对生活中身边事物的敏感性、观察能力;
敢于突破常规的想象力;
多方案发散思维能力;
对形态、色彩、空间、材质等设计基本元素的认知和再现能力;
设计过程推导能力;
基本表达技巧和美感素养;
对抽象设计概念的可视化表达能力。
科目二:综合面试(满分值:150分)
1.考试时长:每人 10 分钟左右。
2.考试方式:面试
3.综合面试成绩组成:三年专业课成绩绩点按排名折算(满分 50 分)、各学期视觉笔记(满分 50 分)、带作品集的面谈和交流(满分 50 分)
4.能力考查目标:
重点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对专业的理解程度,分析、表达和交流等方面的能力和素养。
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三校生文化考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照相机、摄像机、寻呼机、MP3、MP4 等影像通讯电子设备和其他拍照设备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用手机等照相设备拍摄画卷。考试中如发现有违规带入考场或违规使用的,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须提前 30 分钟到达考点,迟到 15 分钟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 1 小时后,考试结束半小时前可交卷。
4.凡在画板正反面用线条、明暗、色彩等做任何与考试要求无关的记号的将作降分处理,情节严重的作废卷处理。除指定位置外,考生在其他任何位置签名或书写文字,作废卷处理。
5.考生不得将画架、小板凳、九宫格、放大尺、拷贝纸(包括草稿纸)、电吹风、专业参考资料(如画册、图片、专业书籍、废旧报纸等)带入考场,已带来的一律交监考教师统一保管。考试中如发现有违规使用的,一律按违规论处。
6.考试期间考场内考生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帮他人绘画,更不得调换、抄袭他人画卷,违者按作弊处理。
7.考生每场考试结束后,须待监考教师收取画卷并核对准考证号、姓名后,方可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