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5年职业教育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美考君
2025-06-11
来源: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5年职业教育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在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春季高考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简称“八一农大”;英文名称为Heilongjiang Bay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缩写为HBAU。学校法定住所地为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官方网址为www.byau.edu.cn,上级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学校的基本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以本科教育为主;遵循“聚焦主业、严控规模、保证质量”的原则,适当开展非全日制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积极开展留学生教育。学校依法依规颁发学业证书、学历证书,依照国家学位制度,依法对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协调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于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章   报名条件及考试形式

第八条

考生须满足《黑龙江省2025年职业教育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方法》中报名条件及要求,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方可报考我校。

第九条

考试由黑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按照《黑龙江省2025年职业教育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及时关注黑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所发布的通知。评卷、成绩发布、组织志愿填报等工作也均由黑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开展。

第四章   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2025年职业教育春季高考招生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分布如下: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简介

(一)农学专业: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围绕我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农业大学的办学定位,立足服务垦区和龙江区域经济发展,面向现代化大农业产业人才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掌握现代作物栽培和育种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富于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拔尖创新型和复合应用型农业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植物学、生物化学、植物生理学、遗传学、土壤学、植物营养学、耕作学、作物栽培学、作物育种学、农业微生物学、田间试验与统计分析、农业气象学、农业生态学、植物保护学、种子学和农业推广学等。

特色优势: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师资实力雄厚,拥有作物学课程群省级教学团队,师资队伍博士化率达到90%以上,高级职称比率达50%以上。依托的学科作物学是黑龙江省重点博士一级学科,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强化校企协同培养,形成了“三结合、两贯通、两强化”的卓越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及“服务现代化大农业产业”的鲜明特色。

就业情况:毕业生能够在农业及相关部门、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生产与经营管理、技术开发与推广服务、农业科研与教育等工作。成绩优异者可以保送或考取本校或全国各高校研究生继续深造。

(二)动物医学专业:面向我国现代畜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兽医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理论基础知识扎实,分析解决生产实际问题能力较强,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能从事动物疾病诊疗、初步科学研究、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工作的应用研究型人才和学术研究型人才。

主干课程:家畜解剖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药理学、兽医病理生理学、兽医病理解剖学、兽医微生物学、兽医免疫学、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手术学、兽医外科学、兽医产科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兽医公共卫生学、兽医法规等。

特色优势: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连续五年被评为四星级专业,科教评价网和校友会排名全国11-15名。教育部第五次学科评估结果为B-,近五年软科学科评估结果均进入全国前17名,连续两年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是学校唯一上榜学科。

就业情况:毕业生可在政府、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行政管理、教学和科研等工作;可以在养殖企业、上市公司、畜牧科技企业等从事技术服务、质量管控、生产管理、营销贸易等工作;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所学的专业知识自主创业。

(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秉承“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我校办学定位,以服务寒区水利工程建设为使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较好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水利工程学科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能在水利、水电及相关部门从事勘察、设计、施工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水力学、工程水文学、水资源规划及利用、水工建筑物、农业水利学、水利工程施工、水电站等。

特色优势:聚焦高寒地区水利工程建设技术和寒地黑土区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强化寒区水利工程抗冻胀技术、冬季施工技术、智慧灌溉技术等特色课程内容,形成"寒地黑土-智慧水利-粮食安全"交叉融合的课程教学体系‌。此外,本专业与省内知名设计、施工、监理及工程咨询企业共建实习实践基地,实施水利工程项目全链条实践教学,构建产教协调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确保教学内容与行业需求动态衔接。

就业情况:毕业生可在政府、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行政管理、教学和科研等工作;可以在勘测设计公司、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从事技术服务、质量管控、生产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所学的专业知识自主创业;成绩优异者可以保送或考取本校或其他高校研究生继续深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在黑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有序进行。

学校按照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100%的比例一次性接收考生档案,以投档成绩为基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本科批次的进档考生依次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技能操作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byau.edu.cn/)、微信公众号(八一农大本科招生)公布的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录取结果查询,也可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0459-6819043、4006819043。

第六章   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具印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新生,按《入学须知》要求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报到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复查不符合者,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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