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说明

美考君
2025-07-01
来源:江苏师范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说明


1.填报时间

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6月28日至7月2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即视为放弃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2.志愿填报要求

入围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简章相应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且高考文化分数不得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历史科目类537分,物理科目类519分)。

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多种招生形式(高校专项、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综合评价(B类高校)考生只能填报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我校以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阶段所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核报名阶段填报的志愿仅作为参考,两次填报的志愿不需要保持一致。

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3.录取政策

对综合评价进档考生,学校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

综合分=[(高考投档成绩÷750)×0.7+(考核分÷100)×0.3]×10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4.招生专业组


江苏师范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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