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常州大学坐落于经济繁荣、人文荟萃的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苏常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我校研究决定2025年继续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根据上级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校依据总体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资源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因素,确定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拟为96人,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与计划见下表:
二、报名对象与报名条件
报名考生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5届本科毕业生,或目前未就业的2022届(含)以后往届本科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章守纪,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第一学士学位与报考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者虽同属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附件1)进行查询。
4.报考会计专业的第二学士学位申请人在本科期间需已修读高等数学或微积分课程,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第二学士学位申请人在本科期间需已修读高等数学和大学物理课程。
5.体检符合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9:00至6月28日16:00。
具体流程如下:申请人请登录常州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网址:http://2xwbm.cczu.edu.cn/,注册后登录“常州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全部为网上报名,无需邮寄材料。
(1)申请人按报名系统要求填写《常州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3)申请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申请人将签字确认后的《报名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本科阶段成绩单(须盖所在学校教务处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后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名截止后,我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准备者不予审核)。请考生于7月8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审核通过者进入考核环节。
4.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5年7月10日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须知,并按要求缴纳测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7]153号、苏财综[2007]26号)文件,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
5.选拔程序
学校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拟于7月20-21日进行考核,以线下面试和科目考试的形式进行考核,科目考试参考书目见下表。
笔试内容为修读申请专业所须具备的基础知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核科目为C语言程序设计,为上机考试;会计学专业考核科目为管理学,采用线下考核方式。
面试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为导向,重点考核学生思想政治、心理素质、专业基础及专业认识四个方面,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时间每位学生8-10分钟。
面试期间由面试小组提出四个问题(思想政治、心理素质、专业基础及专业认识各一个),每个问题25分,根据回答情况由面试小组成员分别打分。
思想政治主要考核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主要考核学生抗压水平和稳定情绪能力。
专业基础主要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英语水平。专业认识主要考核学生对专业的了解情况。面试流程如下: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6.成绩评定成绩评定方式: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3)总评成绩由笔试成绩(30%)和面试成绩(70%)综合评定而成。
四、录取
五、入学与培养
2.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4.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5.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6.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参照我校相应本科生对第二学士学位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第二学士学位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3.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4.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本简章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严防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主动做好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519-86330025)。
八、其他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招生相关工作。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
咨询电话:0519-86330129;86330566
十、附则
本简章由学校教务处及学生处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