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1984年创办的闽江职业大学。学校现为“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类)、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和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学校现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办学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影响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拥有工商管理、电子信息、新闻与传播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批福建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项目,开设专业涵盖经、法、文、史、理、工、管、艺等八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1.7万人,专任教师1000多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95%(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比达46%以上)。拥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199人(含柔聘),省级教学、科研团队12个。校园总面积2296亩,校舍建筑总面积70.2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5.73亿元,各类纸质图书210.54万册,电子图书251.54万册。
一、招生专业
学院 | 专业 | 招生 计划 | 学位授予门类 | 学制 | 收费标准 (元/学年) |
新华都商学院 | 会计学 | 2 | 管理学 | 两年 | 5460 |
新华都商学院 | 工商管理 | 2 | 管理学 | 两年 | 546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 | 经济学 | 两年 | 504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 | 2 | 管理学 | 两年 | 5040 |
地理与海洋学院 | 测绘工程 | 2 | 工学 | 两年 | 5460 |
服装与艺术工程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2 | 艺术学 | 两年 | 9360 |
法学院 | 法学 | 14 | 法学 | 两年 | 5040 |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2 | 工学 | 两年 | 5460 |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 | 工学 | 两年 | 5040 |
二、报名条件及方法
(一)报名条件
2025年闽江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3年、2024年闽江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和学位网注册。
3.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进行查询。
4.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须有美术基础。
5.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6.每位考生仅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二)报名方法
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8:00—6月27日18:00。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https://www.wjx.top/vm/rmB10uK.aspx,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凡不按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链接二维码
3.考生将以下材料扫描后上传报名系统:
(1)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480*640像素,大小不超过100K,JPG格式);
(2)闽江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报名表(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字,加盖本科毕业学校二级学院院章);
(3)第一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
(5)身份证(正反两面);
(6)本科成绩单;
(7)获奖证书、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
4.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及录取
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报名考生本科平均学分绩点和在学期间综合表现等情况,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不进行专业调剂。若报名人数超过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按本科平均学分绩点择优录取,如遇本科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依次按本科历年平均成绩、英语六级成绩、英语四级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拟录取名单在闽江学院招生办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学籍管理及培养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学校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五)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五、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一)学费标准
普通本科专业5040元/学年,重点学科本科专业5460元/学年;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8640元/学年,艺术类重点学科本科专业9360元/学年(根据闽价费〔2013〕176号文件)。
(二)住宿费标准
学校宿舍有3人间、4人间、6人间,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生每学年870元至1730元收取(根据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榕发改价格〔2022〕74号文件)。
六、入学及复查
(一)新生报到
新生报到时间及其他事宜参见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其他
本简章由闽江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本简章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邮政编码: 350108
联系电话: 0591-83761856,83760910
招生办网址:https://zsb.mju.edu.cn
招生办邮箱:mj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