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美考君
2025-10-09
来源: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二、招生组织机构和人员

三、招生对象

(一)普通考生。广西高校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以下简称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三)学籍状态为“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在招生对象范围内。

四、报考条件

(二)身体健康,各招生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招生专业及培养地点

注:新生入学后安排体检,若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二)培养地点

2.南宁市:南宁市良庆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南宁研究院五象产教融合基地。

(一)学费标准

(二)住宿费标准

(三)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1:1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我校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八、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学校在报到时对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对录取通知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与录取数据逐一比对核查,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专升本考试招生采集图像、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给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生源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升入我校后,按学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学校将根据学生在高职高专阶段的学习情况,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以单独编班教学为主、插班教学为辅方式进行教学;有关学生管理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奖励资助政策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邮箱:zhaosheng@gue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guet.edu.cn/zs

十二、其他

(二)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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