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单独招生招生章程

美考君
2025-11-03
来源: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单独招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规及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522,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同心北街666号。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高职单招工作,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研究决定高职单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高职单招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工作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高职单招专业和计划,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宁夏教育厅批复为准。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

第九条 学校高职单招对象:已完成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毕业生及综合高中的中职学籍毕业生不能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如参加报名考试经核查后将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第十条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招委〔2011〕1号)的相关规定,每生限报一所高职院校。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3月10日—3月17日(周末休息)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地点: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服务处办公室(行政楼东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一面)。

(2)2025年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nxks.nx.edu.cn/,下载打印本人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3)《宁夏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单招报名表》一份(报名表需加盖考生所在普通高中学校公章)。(《2025年高职单招报名表》可在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nxys.edu.cn/下载)

(4)《宁夏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确认)。(《2025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可在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nxys.edu.cn/下载)

第五章 考试组织及成绩认定

第十一条 高职单招考试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和宁夏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评价测试及成绩认定:招生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原始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为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形式:现场测试(所有专业)+笔试(部分专业)

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科学知识和职业能力,总分300分。

(一)考试时间

2025年3月19日上午

(二)考试地点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舞蹈系

(三)考试内容及评分

1、音乐表演

①专业测试(占专业总分60%)。

声乐方向:演唱歌曲两首(曲目自选),朗诵诗歌(或散文)一首。

器乐演奏方向:演奏自选独奏曲、练习曲各一首。

②视唱练耳测试(占专业总分40%):模唱(音程、和弦、旋律、节奏),构唱(音程、三和弦),视谱即唱(旋律、节奏)。

2、舞蹈表演

①形体软度测试:(前旁后腿、肩、腰、胯、脚背),(占专业总分40%)。

②力量测试:(爆发力和弹跳力),(占专业总分5%)。

③形象:(长相五官),(占专业总分5%)。

④自选舞蹈一段(占专业总分40%)。

⑤舞蹈即兴表演:(占专业总分10%)。

3、播音与主持

①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占专业总分50%)。

②声乐:通俗、美声、民族均可(占专业总分10%)。

③发声:声音测试,(占专业总分20%)。

④才艺:包括舞蹈、体操、武术、身段动作均可,(占专业总分10%)。

⑤形体:身体条件测试(身高、臂长、上下身比例测量)(占专业总分10%)。

4、艺术设计

①手绘(根据提供范作临摹)。(占专业总分70%)。

②笔试(内容主要为:职业理念与职业规划;设计类软件等相关知识)。(占专业总分30%)

(四)成绩计算及公布

1.普通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文化素质成绩由宁夏教育考试院提供。

4.考生于4月16日-4月20日登陆“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针,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服从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对于特长生首先按照特长生总成绩录取,滑档后按普通生总成绩录取。考生参加我校高职单招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录取学生数据信息由宁夏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备案,学籍信息由学校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按普通高考录取学生进行注册。未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当年普通高考。

第七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第十三条 建议考生参考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谨慎报考不宜就读的专业。学校相关专业招生体检要求如下: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无视觉、听觉、发声器官及肢体疾病;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无视觉、听觉、发声器官及肢体疾病,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报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无色盲、色弱。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四条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日期内按期报到,并在报到后15日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参军入伍新生需到校注册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应当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新生报到后15日内未办理报到注册且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的,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注册时,需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获取入学资格的将不予注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宁夏艺术职业学院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规定核准,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器乐方向)、舞蹈表演专业学费6500元/学年,艺术设计(工艺美术设计与制作方向、室内艺术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专业学费7000元/学年,网络直播与运营专业9960元/学年,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导游专业学费5500元/学年,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4600元/学年。

第十八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学校住宿费标准为:六人间(含独立卫浴)900元/学年,八人间600元/学年。

第十章 资助政策及程序

第十九条 我校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奖学金奖励我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每生每年10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审核、学校评审后上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审核、学校评审后上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3.国家助学金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审核后报学校审定。

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是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按照相关政策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院系审核、学校复核后确定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是对户口为宁夏籍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区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院系审核、学校复核后确定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

6.学费减免是对生源为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农、林专业学生,每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院系审核、学校复核后确定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

7.燕宝奖学金是由宁夏宝丰集团燕宝慈善基金会奖励我校低收入家庭的新生,连续在校期间,每人每年2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审核后报燕宝慈善基金会审批。

8.生源地助学贷款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入学后向学校提交贷款回执。

第十一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51-2035292

电子邮箱:nxyszyxyzjc@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nxys.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宁夏艺术职业学院解释。

第二十二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将执行相应的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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