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录取原则

美考君
2021-06-15
来源:衢州学院

计划、录取及入学

第十五条 学校面向浙江、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等16个省(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日语。报考英语(师范,本科)、商务英语(本科)专业的学生,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报考商务英语(高职)专业的学生,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90分。

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具体录取方式:

1.根据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相应分数段(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数控制在相应分数段(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

2.根据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有关规定,学校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选择,对进档考生专业实行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原则,浙江省、山东省、辽宁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考生必须同时满足选考科目要求。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3.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衢州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4.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衢州学院2021年艺术类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5.无专业级差、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二十条 新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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