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院校代码:10338
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高校
◆ 具有124年办学历史的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
◆ 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 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免试推荐权
◆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 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 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 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一、招生计划
表演(时装表演艺术)2021年招生计划50人(男生15人,女生35人)。
二、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3.具有一定的形体条件和表演基础,无色盲,无色弱,身体健康,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2周岁(1999年9月1日后出生);
4.女性身高1.65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82米及以上,符合时装模特基本条件和素质;
5.招生省份范围:浙江、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甘肃、山东、重庆、河南、湖北、湖南、贵州、云南、新疆(宁夏、青海、西藏、江西、广西、广东、江苏、天津、陕西、四川、安徽、福建、海南、北京、河北、上海16个省份不招生)。
(二)报考要求
1、符合浙江理工大学2021年表演(时装表演艺术)本科招生省份范围;
2、请考生自行了解并遵守本省(市、区)有关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政策;
(三)报名方式
参加专业初试的考生可于2021年1月12日9:00-2021年1月18日16:00登录浙江理工大学网报系统平台进行注册报名(http://zs.zstu.edu.cn/,首页“快速链接”-“报名系统”),具体如下:
1.浙江省内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注册报名,报名考生的时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视作我校初试成绩,不需再次参加我校初试。
2.浙江省外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注册报名,且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初试。
(四)选拔程序
1.考生须参加我校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且考生所在省(市、区)同意认可。有服装表演类省级统考的,省级统考须合格。
2.浙江考生的时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视作初试成绩。省外考生,学校将通过远程考试的形式进行初试。所有通过初试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现场复试。
3.初试成绩仅作为选拔复试资格使用,不计入专业校考成绩。复试准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我校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复试准考名单。
4.专业复试合格人数原则上按不超过该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比例确定。凡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全国统一高考志愿时有资格填报我校该类专业志愿。各省另有规定的按照各省相关文件执行。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专业初试
初试时间:2021年1月20日9:00-2021年1月25日16:00
考试形式:采用网络初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内容与要求以我校后续发布的考试安排为准,请关注本科招生网站公告。
2.专业复试(初试合格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复试时间:2021年3月7日(初定)
复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考生需考前1天(2021年3月6日)参加现场确认后才可参加复试考试,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艺术报考证复印件,4张7寸泳装彩照(含全身正面、侧面、背面及头部正面特写各一张,照片背面请用马克笔清晰书写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和准考证号)
(六)专业考试项目(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考试大纲)
①形体测量(30%)
②形体观察(30%)
③台步展示(30%)(自备高跟鞋和不带裙边的纯色分体泳装)
④才艺表演(10%)(须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自选一项,自备服饰、音乐U盘< 提供MP3格式>)
专业测试总分100分,考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才艺表演项目自选;形体观察、台步展示和才艺表演全程摄像。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4月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和该类专业校考合格线,对专业合格考生将不再另行发放专业合格证。
(八)录取原则
1.遵照2021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考生须参加我校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考生所在省(市、区)同意认可,有服装表演类省级统考的,省级统考须合格。
3.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原则上以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分数线为确定依据)。
4.凡艺术提前批(或艺术一批)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的考生,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一般情况下,艺术提前批(或艺术一批)已录取满额时,不再录取后序其他批次填报的考生。
三、附则
(一)考生考试期间费用自理。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取,按年度实际修读学分情况结算。
(四)此招生简章同时在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
(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学校保留适时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并及时公告调整方案。
上述内容如与教育部或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邮编:310018)【地铁:1号线文泽路站(A出口);公交:B支4、K320】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E-mail:zsb@z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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