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考君
2021-12-23
来源:邢台学院

录取原则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健康体检合格。2、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相关要求。3、舞蹈学专业考生身高标准为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

1、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工艺美术、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表演专业,执行相应省、自治区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成绩仍然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执行相应省、自治区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河北省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文化成绩60%+校考成绩40%的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我校将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在邢台学院招生网公示录取名单。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延伸阅读:邢台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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