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美考君
2021-12-25
来源:河北传媒学院

  录取原则

  (一)由我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表演、表演(学前表演)、表演(体育表演)、表演(国标舞)专业录取原则:需在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将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二)由我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书法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需在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将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雕塑、漫画专业录取原则:使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成绩,按当地录取政策执行。

  (四)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 使用河北省校际联考专业成绩,按河北省录取政策执行。

  (五)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录取原则: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按山东省录取政策执行。

  我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如遇调整,以学校公布的《河北传媒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为准。


  延伸阅读:河北传媒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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