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济宁学院2021年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查询方式、合格分数线及其他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划定原则
根据我校2021年3月8日发布的《济宁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实施方案》,以同专业总成绩排名前10%的平均分的60%划定合格线。总成绩大于等于合格线的,测试结果为“合格”;低于合格线的,测试结果为“不合格”。
二、各专业合格分数线
序号 | 招生专业名称 | 合格线 |
1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46.34 |
2 | 行政管理 | 52.80 |
3 | 经济学 | 44.85 |
4 | 酒店管理 | 52.86 |
5 | 英语(师范类) | 49.68 |
6 | 小学教育(师范类) | 50.40 |
7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42.20 |
8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43.60 |
9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2.60 |
10 | 生物制药 | 48.54 |
1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7.23 |
12 | 音乐学(师范类) | 52.31 |
13 | 体育教育(师范类) | 50.58 |
14 | 美术学(师范类) | 53.70 |
15 | 视觉传达设计 | 56.12 |
16 | 环境设计 | 55.90 |
说明:各招生专业总成绩采用百分制。
三、成绩查询网址
http://219.218.160.196:37753/ords/f?p=103:11000:::::APP_NO:C001
用户名和密码为考生准考证号,姓名为考生本人姓名。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查询。
说明:没参加考试的为弃考,不提供成绩查询。
四、成绩复核申请
考生如对测试成绩有异议,可于3月24日12:00前通过提交《济宁学院2021年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提出复核申请,申请表内容须填写完整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nxyzj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我校将及时电话通知考生成绩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济宁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537-3196209 3196696
附件【济宁学院2021年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doc】已下载5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