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设计学类专业和绘画专业分别排序录取,考生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不得兼报,兼报者以第一专业志愿作为专业安排依据。
2、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要求
① 报考设计学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分段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② 报考绘画专业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须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课控制线。
3、文化课成绩计算办法
① 设计学类专业:
A、文科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
B、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文科控制线分数线÷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理科控制线分数线)×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C、上海市考生文化课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1.1。
② 绘画专业:
A、文科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
B、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美术类文科文化控制线÷理科文化控制线)×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C、江苏省考生文化课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1.7,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不含选考科目加分。
4、总分计算办法:总分=专项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
5、进档考生以总分从高到低、文理混排、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再依次按文化课投档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者,作退档处理。
6、对于招生计划必须分文/理科的省份,执行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投档、录取方式。
7、凡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美术类专业学习。
1、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提供)须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课控制线。
2、考生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总分,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3、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总分从高到低、声乐和器乐分别单独排序录取;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时,无法区分声乐和器乐,则合并声乐和器乐的招生计划,按照合并后的招生计划总量,以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总分相同,再依次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按退档处理。
4、非招生计划所列器乐方向(钢琴、双排键、琵琶、古筝、手风琴、扬琴、中阮、柳琴)的考生不得报考,如有报考,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5、对于招生计划必须分文科/理科的省份,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录取方式。
6、凡音乐表演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音乐表演专业学习。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