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计划表
5、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和中外联合培养招生情况中外合作中外培养.pdf
有关转专业政策: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学校每学年春季学期组织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除规定的相关特殊情形之外,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但每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个专业。通过申请转入的学院的考核后可入读新的专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二)国家有相关规定不能转专业的;(三)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备注:
1、提前批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录取考生不可申请转专业。
2、音乐、体育、美术类专业学生不能跨学院申请转专业。
3、广东地方专项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4、汕尾校区单设院校代码(80002)招生,考生入学后如需转专业,仅限在本招生代码内的专业间进行。
5、中外联合培养和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入学后如申请转专业,仅限在本招生专业组的专业间进行。
我校录取体检要求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 统一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附: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2、《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