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美考君
2022-11-07
来源:包头师范学院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坐落在享有“世界稀土之都”美誉的“草原钢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在60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逐步形成了“博学、笃行、齐志、恒德”的优良校风,坚持面向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坚持面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协调发展,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热忱欢迎全国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符合以下全部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学业要求: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至少8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联系我校研究生院,确认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因考生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符合我校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包头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二、招生名额

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4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人。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指标及各专业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具体招生专业、拟招生名额等详见《包头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我校研究生院邮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我校研究生院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为方便与考生联系,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联系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所填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和家庭电话,手机必须确保在入学前不更改号码。

(六)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及其他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四、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我校研究生院予以公布。

(二)复试

1.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等复试细则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图书情报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调剂

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六、录取

(一)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学习方式及学制

(一)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学制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2.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

3.社会工作硕士、法律(法学)硕士、电子信息硕士、艺术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三)硕士研究生在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学费、奖助政策及住宿

(一)学费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2.教育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3.社会工作硕士、法律(法学)硕士、电子信息硕士、艺术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

(二)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

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的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不重复享受。获得自治区奖学金的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3)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的优秀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获得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以及校内奖学金。

(4)研究生校内奖学金

校内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4000元、3000元、2000元。

(三)住宿

学校为申请住校的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费用为每生每年1100元。

(四)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住宿费标准、奖助学金标准等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九、其他

我校将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若2023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招生咨询

考生应密切关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通知公告,知悉招考信息。关于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咨询各招生学院,咨询方式参见《包头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培养学院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27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包头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014030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c.bttc.edu.cn/

研究生院邮箱:yjsc@bttc.edu.cn

研究生院电话:0472-6193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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