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精神和要求,同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具体接收2023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公布如下:
1、接收专业
可接收推免生的招生专业详见推免招生简章。接收推免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
推免生可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提交申请。
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名额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报名系统,或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推免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录取人数为准。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专接本、对口升学等学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三、申请程序
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报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并网上交纳报名费。
在网报成功2日内(以邮戳为准)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只接收中国邮政快递EMS)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包括:
2、《西藏民族大学接收2023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个人陈述》;
3、申请人毕业学校两位副教授或教授的《推荐信》;
4、1-6学期(建筑学1-8学期)本科期间成绩单(须盖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
5、学术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外语过级证书复印件(复试时效验原件)。
各招生单位按相关要求审查推免生的申请材料,及时遴选,确定复试名单,交研究生院复核。
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研究生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其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并按时报名参加复试。
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招生单位根据推免生申请情况,分批次复试,复试方式和具体安排由各招生单位自定。各招生单位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将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复核。最终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研究生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其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推免生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者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其他
3、请随时关注我校主页招生信息栏查看相关信息。
4、邮寄材料只接收中国邮政快递EMS。邮寄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2082
申诉受理部门:西藏民族大学纪委监察办公室
考生来源 | 录取专业 | 一次性奖励金额 |
双一流高校 | 不限 | 15000元 |
其他普通高校 | 不限 | 10000元 |
所有推免生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均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其次,学校为研究生设立和实施以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具体为:所有档案在校的研究生,在校三年共计发放18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一辅"( 助教、助研、助管、辅导员)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此外,还设有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其它奖项,具体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1.xzmu.edu.cn/yjsc/)。
7、推免生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或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将被取消推免录取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