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 申请条件
我校每年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除工程管理(MEM)和工商管理(MBA)等报考条件中有年限要求的专业外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兰州交通大学规定的研究生体检标准。
5.非涉外专业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涉外专业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其中外语类专业须取得专业外语四级75分以上的成绩。
6.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
二、申请、复试及拟录取流程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1.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申请填报我校。
2.经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推免生以接收到“推免服务系统”的复试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3.推免生按照各相关学院的通知按时来校参加复试。
4.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2)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3)兰州交通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模板见附件,一式两份)。
(4)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如获奖证书复印件、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5.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以接收到“推免服务系统”的待录取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三、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附件【兰州交通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已下载19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