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学院2022年录取原则(汇总)

美考君
2022-04-20
来源:沈阳城市学院

沈阳城市学院2022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学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成绩合格,艺术类文化课达到录取控制线以上,符合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条件。

执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执行省里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省里文件没有明确的,文史类(历史学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理工类(物理学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执行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的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



沈阳城市学院2022年本科生录取原则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学校2021年辽宁省普通类专业在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以2019年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准,执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2021年辽宁省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学校2021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执行省里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省里文件没有明确的,文史类(历史学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理工类(物理学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执行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的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


录取原则

专升本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高职升学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对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考生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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