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2022年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一览表(汇总)
长沙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汇总)
长沙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汇总)
长沙学院2022年分省招生计划(普通类)汇总
湖南
01
物理类:2465;历史类:509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湖北
02
物理类:46;历史类:17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江苏
03
物理类:51;历史类:22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广东
04
物理类:41;历史类:17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福建
05
物理类:24;历史类:8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河北
06
物理类:24;历史类:4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辽宁
07
物理类:6;历史类:4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重庆
08
物理类:6;历史类:4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山西
09
理工:20;文史:8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吉林
10
理工:12;文史:5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黑龙江
11
理工:8;文史:4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安徽
12
理工:10;文史:6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江西
13
理工:10;文史:6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河南
14
理工:30;文史:10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广西
15
理工:20;文史:12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四川
16
理工:0;文史:4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贵州
17
理工:2;文史:3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云南
18
理工:17;文史:12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西藏
19
理工:0;文史:2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陕西
20
理工:14;文史:8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甘肃
21
理工:15;文史:6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北京
22
综合改革:4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天津
23
综合改革:15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上海
24
综合改革:10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海南
25
综合改革:15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浙江
26
综合改革:67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山东
27
综合改革:30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长沙学院2022年分省招生计划(艺术类)汇总
湖南
01
物理类:40;历史类:231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湖北
02
不分文理:32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江苏
03
物理类:7;历史类:20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广东
04
不分科目类:22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福建
05
物理类:0;历史类:18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河北
06
不分科目类:17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辽宁
07
物理类:0;历史类:6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重庆
08
不分科目类:13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山西
09
不分文理:2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安徽
10
不分文理:38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江西
11
不分文理:24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河南
12
理工:4;文史:36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广西
13
理工:3;文史:18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四川
14
不分文理:11;文史:5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贵州
15
不分文理:4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云南
16
不分文理:8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陕西
17
理工:0;文史:4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甘肃
18
不分文理:24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海南
19
不分文理:8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浙江
20
不分文理:25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山东
21
不分文理:27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