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美考君
2023-07-05
来源:山西大同大学

山西大同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培养更多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教育部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决定面向社会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介绍

学校全称:山西大同大学

学校代码:10120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邮编:037009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计划招生150名,学制二年。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山西大同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授予学位

学制

招生计划

备注

1

081501

采矿工程

工学

二年

40

建议女生慎报

2

082901

安全工程

工学

二年

35


3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学

二年

40


4

081201

测绘工程

工学

二年

35


备注:本简章所列各专业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学校将依据各专业实际报名人数、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在本校招生总计划内做适当调整。

三、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考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2023届)毕业生;以及2021届、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考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二)所报考的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四)体检符合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

四、招生报名及资格审核

具体通知在山西大同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另行安排。

五、录取规则

(一)各专业在招生计划内按考核分数从高到低逐一录取,拟录取结果在网上公示;

(二)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拟录取考生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三)如有考生放弃则自动顺延录取;

(四)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2.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的;

3.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六、报到与复查

(一)录取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凭录取通知书,携带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身份证件报到注册。报到时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如有虚假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批准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学籍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由山西大同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三)退学的学生,学习未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但不足两学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四)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八、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西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各专业均属工科,学费标准为5370元/人·学年,住宿费为800元/人·学年,如有变化以上级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九、培养与管理

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原则上由学校教务部和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

十、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本简章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严防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主动做好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邮箱:dtdxjwxfjb@163.com)。

十一、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教务部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四)通信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405号

      邮政编码:037009

      招生咨询电话:0352-7563686(工作日)

(五)本简章由山西大同大学教务部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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