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123 号)要求,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等6个专业2023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位门类 | 招生计划(人) |
1 | 020101 | 经济学 | 二年 | 经济学 | 50 |
2 | 020301K | 金融学 | 二年 | 经济学 | 100 |
3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二年 | 经济学 | 50 |
4 | 050262 | 商务英语 | 二年 | 文学 | 50 |
5 | 120203K | 会计学 | 二年 | 管理学 | 150 |
6 | 120403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二年 | 管理学 | 50 |
二、报名条件
1.东北财经大学2023届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2.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如下:
(1)经济学专业接收原本科专业不是经济学、经济统计学、数字经济专业的考生报考;
(2)金融学专业接收原本科专业不是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金融数学、金融科技专业的考生报考;
(3)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接收原本科专业不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报考;
(4)商务英语专业接收原本科专业不是商务英语和日语专业的考生报考;
(5)会计学专业接收原本科专业不是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专业的考生报考;
(6)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接收原本科专业不是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考生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考生须在5月31日至6月4日期间登录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栏目(https://zs.dufe.edu.cn/wsbm)实名注册,按系统提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网上报名后,经由辅导员老师邀请实名进入“东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群”关注后续事宜。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扫描件(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下载签字后上传);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其他能够证明个人学习、科研等方面能力的材料(此项材料如有多个,请将扫描图片合成到一个PDF文件);
(4)个人简历(不超过一页,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业经历、特长及爱好、荣誉和成就等);
(5)攻读第二学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未来职业发展设想的陈述书;
(6)电子照片(要求为证件照,JPG格式,确保图像清晰,以身份证件号码命名)。
3.已在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5月31日至6月4日期间及时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http://www.lnzsks.com)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规范,否则责任自负。不按照要求提供信息或材料无法辨识的取消报名资格,不另行通知。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四、录取办法
1.学校根据学籍、学位信息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最多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志愿不予录取。
3.学校将于报名结束后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提交的学习科研能力材料、个人简历、陈述书等进行考评量化确定综合评价分数,依据学生的综合评价分数、本科学习成绩绩点百分制折算后按照30%、70%的权重计算总分,同分考生按综合评价分数、本科学习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拟录取结果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发布,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五、入学培养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4.学费: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5720元/生·学年,商务英语5100元/生·学年,劳动与社会保障52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具体标准依据招生当年、实施招生录取前的最新规定执行。
5.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的取消录取资格。
6.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他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过程全程监督,监督联系电话:0411-84710230,84712978;邮箱:zhjcs@dufe.edu.cn。
2.学校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全程复审,对材料不合格者或造假者将随时取消其相关资格,已经入学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当年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4.学校联系方式
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
学校网址:https://www.dufe.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dufe.edu.cn
电子信箱:student@dufe.edu.cn
电 话:0411-84710259 0411-84710258 4000411800
传 真:0411-8473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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