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是一所以医学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同发展,湖北省和鄂豫渝陕毗邻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西医类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学校成立于1965年,原名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1977年开始普通本科教育,1986年更名为同济医科大学郧阳医学院,1994年独立设置定名为郧阳医学院,2010年更名为湖北医药学院,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湖北省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湖北省全科医学教育和免费医学生培养基地。
学校现有教职工1265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592人、博士392人,拥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湖北省医学领军人才、湖北省“百人计划”、楚天学者等国家级、省级人才100人,建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1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6个。现有18个二级学院,建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建有23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开设23个本科专业,其中3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有7门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目前,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规模、本科院校教育综合实力位居湖北省医学院校前列。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11125人,研究生1740人,留学生392人。临床医学ESI全球排名前3‰,药理学与毒理学ESI全球排名前1%。2023年软科排名学校位居全国第302位、医学类大学第42位、湖北省属医学院校首位。
建校58年来,学校秉承“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厚德济世、励学育人”之精神,恪守“厚德、勤学、求实、创新”之校训,立足湖北,面向全国,重点辐射中西部地区,努力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适用型医学人才。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已经为国家培养了12万余名高素质适用型医学人才。学校正为实现“省属一流、国内知名、国际知晓,高水平有特色的医药大学”之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代码为125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我校各专业的特别说明:
1、基础医学(1001):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或相关专业均可报考,其中: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专业代码:100104)限招五年制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法医学类等相关专业。
2、基础医学(0778):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科学、生物技术或生物学相关专业可报考。
3、临床医学(1002):仅接收临床医学(五年制)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报考。
4、临床医学(1051):仅接收临床医学(五年制)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报考(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或成人教育本科),不接收正在或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5、口腔医学(1052):仅接收口腔医学(五年制)的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报考(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或成人教育本科),不接收正在或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6、公共卫生(1053):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可报考。
7、护理(1054):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可报考。
8、药学(1055):药学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报考。
9、医学技术(1058):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或相关专业均可报考,其中辅助生殖技术方向招录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背景。
10、生物与医药(0860):生物与医药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
11、应用心理(0454):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一般为9至10月。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相关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积极配合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2.网上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详细流程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研招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五、考试录取
1、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为准,考试地点等其他信息详见《准考证》。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 第一科 | 第二科 | 第三科 | 第四科 |
基础医学(1001) | ▲政治(101) | ▲英语(一)(201) | 联考西医综合(699) | 无 |
临床医学(1002) |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 | |||
基础医学(0778) | 生物化学(338) | 细胞生物学(801) | ||
应用心理(0454) | ▲英语(二)(204) | 心理学专业综合(347) | 无 | |
生物与医药(0860) | ▲英语(二)(204) | 生物化学(338) | 生物与医药综合(822) | |
临床医学(1051) | ▲英语(一)(201) |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 | 无 | |
口腔医学(1052) | 口腔综合(352) | 无 | ||
公共卫生(1053) | 卫生综合(353) | 无 | ||
护理(1054) | 护理综合(308) | 无 | ||
药学(1055) | ▲英语(二)(204) | 药学综合(349) | 无 | |
医学技术(1058) | ▲英语(一)(201) | 联考西医综合(699) | 无 | |
公共管理(1252) | ▲管理类综合能力(199) | ▲英语(二)(204) | 无 | 无 |
说明:加“▲”符号的科目为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考试大纲并统一命题。未标注的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4)初试的组织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执行。
(5)考生初试成绩在“研招网”查询。
2、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调剂的成绩要求。
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3、复试。
复试预计在2024年3月至4月进行。我校的复试名单、基本要求及复试细则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在复试的同时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必要时将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
4、录取。
以德智体全面衡量为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学费
1、基础医学1001、基础医学0778、临床医学1002、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公共卫生1053、护理1054、药学1055、医学技术1058、应用心理0454、生物与医药0860,全日制学费为8000元/生/年;公共管理1252全日制学费为15000元/生/年。
2、公共卫生(1053)(非全日制)、护理专业学位(1054)(非全日制)和公共管理(1252)(非全日制),学费为20000元/生/年(以物价部门最终批文为准)。
七、奖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优秀新生奖励等奖助金的发放均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八、招生学科、专业
详见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招生目录。
九、其他事项
1、2024年拟招生560人左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1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录取时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国家下达计划数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的招生人数。
2、单位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科教楼1603室,邮政编码:442000;
联系部门: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719-8878051;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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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822-生物与医药综合考试大纲.pdf】已下载52次
附件2【349-药学综合考试大纲.pdf】已下载101次
附件7【338-生物化学考试大纲.pdf】已下载35次
附件5【699-联考西医综合考试大纲.pdf】已下载445次
附件6【308-护理综合考试大纲.pdf】已下载526次
附件3【352-口腔医学考试大纲.pdf】已下载220次
附件9【801-细胞生物学考试大纲.pdf】已下载5次
湖北医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