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美考君
2023-06-10
来源:郑州轻工业大学

郑州轻工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郑州轻工业大学创建于1977年,原隶属于国家轻工业部,1998年转隶河南省人民政府。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共建高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河南省国际化特色试点高校。学校牢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为之则易、不为则难”的校训精神和“朴实、务实、扎实”的校风,扎根中原大地,发挥优势特色,为国家、地方和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学校现有科学校区、东风校区和禹州实习实训基地,占地面积2200余亩。有教职工220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30000余人。各类中外文纸质图书245万册,电子图书861万册,建有“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获评河南省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2023〕145号)要求,结合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一条   工作原则

郑州轻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第二条   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授予类别
修业年限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元/生年)
1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学
二年
240
5500
2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二年
210
5500

第三条   组织领导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和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教务处负责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条   招生对象

1.报名考生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

2.报名考生须为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3.考生限报1个专业,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4.考虑工学类专业学习须具备数学、物理等知识基础,为保证培养质量,原则上只接收理学、工学类专业的毕业生报考。

5.身体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条   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月9日17:00前。

报名方式:报名考生点击“郑州轻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名系统”(https://msg.zzuli.edu.cn/degree/login),按提示信息完成线上报名。

报名考生应对所填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取消初审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2023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时未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者,提交材料时需注明情况。录取后报到时仍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   报名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学历、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第七条   考核与录取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

考核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考核形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2.考核时间

具体时间及要求将提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考核内容

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

4.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第八条   报到与入学

被录取的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   培养与毕业

1.学生管理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2.证书发放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十条   附则

1.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材料审核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学费、住宿费与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标准一致,按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3.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简章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5.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郑州轻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第十一条   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

1.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371-86608321、86608312

2.教务处咨询电话:0371-86608253

3.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zzul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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