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考生参加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联(统)考且成绩合格,在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平行志愿原则录取,录满为止。
艺术类专业按总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由高到低录取,若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课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文化课均相同时,以文(理)综合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舞蹈类专业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7CM,女生不低于158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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