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考生问答
1.问:学校的招生代号是多少?
答:学校的国标代码是10654。而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招生用的院校代号都不相同,如在山西的院校代号是8026,在江苏的院校代号是6109,在重庆市考试招生的代号是5124。考生填报志愿时,要仔细核对我校在你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试招生代号,具体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2.问:报考我校是否必须参加各省艺术统考?
答:报考我校的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新媒体艺术专业的四川考生,无需参加四川省组织的省级统考,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四川省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招考方向)省统考。
报考我校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新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非四川考生,协商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考生是否参加省级该类专业统考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组织的相应子科类对应专业(招考方向)省统考。
3.问: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会不同对待吗?
答: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原则一致,分数线相同,不会区别对待。
4.问:学校2023年各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今年我校不单独划定各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业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均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各省划定的舞蹈类(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5.问:学校2023年各专业如何安排招生计划?
答:今年我校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学校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年度招生计划,参考各省统考生源情况,拟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具体的招生省份、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6.问:学校2023年录取时是否设定投档比例?
答:我校各专业在四川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除四川省以外的其他投放招生计划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投档比例按照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7.问:考生报考我校应该在哪个批次填报志愿?
答:考生填报志愿和录取的批次按照各生源省份(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8.问: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如果考生有意向就读我校,建议在填报志愿时,将我校作为第一院校志愿填报。考生在专业志愿选择上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报考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具有该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第二,要细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并结合自己体检结论等实际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专业,避免填报考生本人受限的专业。
第三,填报志愿时,要把院校、专业代码填写准确,要选报省统考合格的专业(招考方向),不能选报省统考不合格的专业(招考方向),避免填报的专业与省统考成绩合格的专业不符,导致不能录取而被退档。
9.问:2023年学校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今年的录取原则已经学校研究确定。其详细内容,请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Zszc--schId-506.dhtml)中查阅。
10.问:2023年各专业新生的学费标准?
答: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260号)文件规定,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从2023年秋季学年起,我校招录的新生执行新标准,此前入学的在校生仍执行原标准。新标准规定的学费如下:
(1)艺术学理论类(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各专业12000元/生.学年。
(2)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各专业12000元/生.学年。
(3)音乐与舞蹈学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音乐治疗、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各专业(招考方向)15000元/生.学年。
(4)戏剧与影视学类(录音艺术、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各专业15000元/生.学年。
(5)美术学类(摄影、雕塑、绘画)各专业15000元/生.学年。
各专业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则按当年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11.问:本科生是否有出国学习交流的机会?
答: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与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中,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参与方式,不断强化中外人文交流,开拓国际视野,零距离感受境外顶级名校的课程氛围。如,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等联合培养项目、寒暑假期国际名校在线交流学习项目、新加坡公立院校国际课程(线上)选修课项目等。同时,学校还是“艺术人才特别项目”等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直属受理单位,首批“中俄高校联盟”会员单位,“亚太戏剧院校联盟”成员等,不断拓展本科阶段学生赴海外交流与学习渠道。此外,学校还设立有“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经费”,出台有《四川音乐学院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四川音乐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方案》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为学生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
今年开始招收的“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第一、二年将在川音学习,达到外方合作院校语言和成绩要求后,第三、四年前往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交流学习,符合中外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将分别获得四川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外方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12.问:学校有哪些奖、勤、助、贷等资助项目及各项标准?
答:学校着力构建学生资助体系,强化资助育人工作,并设立多种资助项目。
(1)评选国家助学金人均3300元;
(2)评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3)评选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1000元/人;
(4)国家助学贷款,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人;
(5)建立健全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建档立卡、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国家资助等资助体系;
(6)特困生补助,每人每月150元。
13.几个专业的成绩认定关系是如何确定的?
答:
(1)音乐教育专业:对四川考生,认定音乐学专业成绩。对非四川考生,认定音乐学类专业成绩(器乐限钢琴,声乐限美声或民族);
(2)音乐治疗专业:对四川考生,认定音乐学(理论)专业成绩。对非四川考生,认定音乐学类或音乐教育类专业成绩;
(3)音乐表演(管乐与乐队训练)专业,认定音乐表演(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打击乐)省统考专业成绩;
以下专业只招四川考生
(4)音乐表演(音舞)专业:音乐表演(美声、民族、歌剧)的专业成绩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舞蹈类专业成绩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音乐表演类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音乐表演(美声、民族、歌剧)的专业成绩录取;
(5)音乐学(钢琴调律)专业,认定音乐表演(钢琴、钢琴伴奏)的省统考专业成绩;
(6)音乐学(提琴制作)专业,认定音乐表演(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省统考专业成绩;
(7)音乐学(管乐修造)专业,认定音乐表演(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省统考专业成绩;
(8)音乐学(民族乐器研制)专业,认定音乐表演(阮、竹笛、二胡)省统考专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