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预防医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美考君
2023-05-30
来源:宁夏医科大学

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预防医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宁夏医科大学是教育部、卫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秉承“开放办学、内涵发展、强化特色、注重创新”的办学理念和“修德济人、笃学精术”的校训,凝心聚力,力争一流,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协调,在全国同类院校中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高等医学院校。

  二、专业简介

  预防医学是以人群为研究对象,以大健康观为主要指导思想,运用现代医学知识和方法,采用宏观与微观的技术手段,研究健康影响因素及其作用规律,阐明外界环境因素与人群健康的相互关系,制定公共卫生策略与措施,以达到预防疾病、促进健康、延长寿命、提高生命质量为目标的一门医学科学。

  宁夏医科大学预防医学专业于1973年开始招生,1981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本科预防医学专业学生,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自治区“十三五”重点专业;是自治区“西部一流”建设学科和自治区级重点学科的建设点。现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自治区示范教学实验中心各1个。形成了“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区域特色,培养具有扎实的预防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预防医学实践能力和现场工作能力、综合分析和应用创新能力的应用型预防医学专门人才”的发展定位。专业特色鲜明,办学优势明显。

  随着健康中国事业的持续推进,社会对预防医学人才的需求呈现递增趋势。预防医学专业就业领域广泛,本科毕业后除继续攻读研究生外,主要就业于各级医药卫生行政部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场监管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环境检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业卫生监测及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各级医院、医学院校和科研院所等。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近三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第一学士学位专业为医学门类下相关专业(具体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或具有医学教育背景的相关理学、工学和管理学专业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6月5日至6月20日,登录宁夏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管理系统(http://121.36.47.204:1059/),按系统提示信息注册报名。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宁夏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并按系统提示上传以下各项材料。

  1.《宁夏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整填写后下载打印,由考生亲笔签名后再次上传。

  2.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验证须在有效期内;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3.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4.考生档案或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结果证明(参照高考体检)原件。

  5.本人近期(一年内)正面免冠蓝底头像照片[图像应真实表达本人相貌,禁止化妆或对整体、局部进行技术处理(如对眼、耳、鼻等进行PS处理,对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掩盖处理),禁止佩戴饰品或遮挡物,束发,不得遮掩耳朵轮廓。衣着应与背景区分明显,图像规格为480像素*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

  注意: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无法读取及辨析者,视为报名无效;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

  (二)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准备者不予审核)。考生可于6月23日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内容及地点

  1.考试方式:笔试

  2.考试内容:基础医学知识(含细胞生物学、医学微生物学),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

  3.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原则及方式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7天内在宁夏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宁夏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3.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我校不委托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开展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一切录取的相关信息以宁夏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www.nxmu.edu.cn/zsjyc/)发布的为准。

  (五)收费标准

  学 费:与学校相应专业本科专业学费一致,5300元/年。

  住宿费:800-1300元/年。

  六、入学安排

  (一)被录取考生须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学生处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故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参照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本科生相关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在复查时,除须提供学籍档案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保证其材料的真实性:

  1.身份证原件。

  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三)新生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培养与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学习期间,不允许转专业,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宁夏医科大学本科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相关学院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者,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放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预防医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五)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六)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奖学金申请、学生资助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宁夏医科大学学生处

  邮编:750004

  网址:

  http://www.nxmu.edu.cn/zsjyc/

  联系电话:0951-6980061 6980678

  微信公众号: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就业服务(nyzj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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