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23年最低录取分数线(汇总)
一、全国招生的校考专业(艺术类)
1.广播电视编导: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最低综合分294.91分。
2.摄影: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最低综合分364.33分。
3.绘画: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265.67分。
4.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84.2分。
5.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72.6分。
6.表演(音乐剧表演与教育):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81.57分。
7.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85.6分。
8.流行音乐(流行演唱):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86.33分。
9.流行音乐(流行器乐):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88.33分。
10.流行舞蹈(街舞):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80.33分。
11.流行舞蹈(国际标准舞):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80分。
注:以上专业文理统排;高考文化分按满分值750分统一折算。
二、认可省级统考成绩的各省美术类专业(艺术类)
美术类(一):包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分+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美术类(二):包含雕塑、公共艺术专业,按照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三):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注:以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专业,以其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录取最低分数线请以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上海:
美术类(一) 平行志愿投档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分数线450.947分;
美术类(二)雕塑、公共艺术:录取最低分数线368分。
2.浙江:
美术类(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分数线1098分;
美术类(二)公共艺术:录取最低分数线91分;
美术类(三)文物保护与修复:录取最低分数线489分。
3.山东:
美术类(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1014分。
4.湖南:平行志愿投档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录取最低分数线:文科292.3分,理科283.5分。
5.山西:
美术类(一)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919.5分。
6.辽宁:平行志愿投档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文科463.6分,理科443.3分。
7.河北:
美术类(一)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录取最低分数线999.5分;
美术类(三) 文物保护与修复:录取最低分数线431分。
8.新疆(喀什定向):
美术类(一)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831分(不含征集志愿)
9.河南:
美术类(一)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文科1052.5分,理科1019.5分。
10.江苏:平行志愿投档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护:录取最低分数线:文科496分,理科496分。
11.重庆:平行志愿投档
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206.985分。
12.黑龙江:平行志愿投档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雕塑、公共艺术:录取最低分数线:文科464.002分,理科435.002分。
13.安徽:平行志愿投档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文物保护与修复:录取最低分数线699.37分。
14、贵州:平行志愿投档
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240.651分。
15.广东:平行志愿投档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分数线505分。
16.四川:平行志愿投档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录取最低分数线245.671分。
17.江西:平行志愿投档
数字媒体艺术、雕塑:录取最低分数线525.759分。
18.吉林:平行志愿投档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文科558.235分,理科527.23分。
19.福建:平行志愿投档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录取最低分数线:文科528.9分,理科506.3分。
三、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普通类):平行志愿投档
序号 | 省份 | 分数线 | |
文科 | 理科 | ||
1 | 上海 | 综合改革439 | |
2 | 广东 | 494 | 530 |
3 | 四川 | 491 | 439 |
4 | 河南 | 481 | 481 |
5 | 湖南 | 431 | 469 |
6 | 河北 | 496 | 477 |
7 | 江西 | 495 | 458 |
8 | 安徽 | 477 | 461 |
9 | 江苏 | 498 | 501 |
10 | 山东 | 综合改革503 | |
11 | 浙江 | 综合改革560 | |
12 | 重庆 | 455 | 449 |
13 | 贵州 | 488 | 392 |
14 | 辽宁 | 488 | 458 |
15 | 福建 | 512 | 486 |
四、相关说明:
1.上述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均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符合所在省市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投档要求(艺术类本科投档线)为前提,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符合所在省相应投档要求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分省计划中,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以其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
3.我校组织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校考专业录取时,各省市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按满分750分统一换算,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各专业文理兼收,艺术类不分文理的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4.实行分省计划招生的专业类别中,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相关类别统考成绩(普通类专业此项除外)、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作分省计划、全国招生的校考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照校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各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其所属专业大类(即:专业类别),校考专业所在的大类与其他大类之间不调剂。美术类同一大类所含各专业统一划线,在该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和调剂。大类之间在录取额满时,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
6.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比例按缺额计划数的100%,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五、三校生:
绘画:以职业技能测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职业技能测试单科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三校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录取最低分数线16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