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我校2024年继续招收毕业于我校的公费师范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公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招生领域
2024年招生领域见下表,详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招生院系代码及名称 | 招生领域 |
101 中国语言文学系 |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
102 历史学系 |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
106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
109 外语学院 |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
112 教育信息技术学系 |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
117 学前教育学系 | 045118 学前教育 |
118 特殊教育学系 | 045119 特殊教育 |
120 体育与健康学院 |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
128 数学科学学院 |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
131 地理科学学院 |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
161 教师教育学院 |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
161 教师教育学院 |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
161 教师教育学院 |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
三、报考条件
1.毕业于我校的公费师范生;
2.毕业后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约定,在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同意报考;
3.工作年限在《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内,违约和解约考生不得报名;
4.拟报考领域一般应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如跨领域报考,则报考领域应与工作岗位(任教课程)相关。跨领域报考需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并在面试时按照招生院系要求提交;
5.可保证学习时间。
四、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拟报考考生应于2023年10月5日-10月10日,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所有报名程序。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学习方式选择“非全日制”。
我校招生院系向符合报考条件且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和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复试并确认接受拟录取,具体流程为:考生报名申请→我校发出复试通知短信→考生回复确认→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
请注意:
1.未按要求完成全部报名流程的,报名无效;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仔细填报信息并进行核对。
2.公费师范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请确定好后再申请报名。无法保证参加研究生阶段的集中学习、研究者,请另选年份报名。
五、复试与录取
复试采用材料审核方式进行。其中,跨领域报考考生还需参加我校面试,具体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一般在10月16日前)。
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须于2024年3月中旬(预计)将下列材料提交至我校,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1.《报名登记表》:该表由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通知要求(约2024年2月底-3月初刊出具体通知),核对和提交本人信息,下载打印后生成。《报名登记表》请本人亲笔签名,由任教的中小学学校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并请负责人签字;
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学术成果复印件。
具体提交办法和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未按时按照规定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予录取。
六、其他
1.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提交的书面材料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或录取资格。
2.非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3.本简章公布后,若2024招生年度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相关招生政策有新的调整,所涉内容有相关政策或操作程序的变动或补充,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4.公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学费总额2.7万元(详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上课时间为暑期集中授课,其他时间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撰写学位论文(具体关注http://www.pde.ecnu.edu.cn,并以当届通知为准)。
非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的公费师范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5.我校将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招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请考生留意并关注,以便及时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最新动态。
6.公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https://yjszs.ecnu.edu.cn/download/2024ss/gfsfszsyxlxfs20230927.pdf。
华东师范大学代码:1026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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