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天津中医药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推免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秀,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成果记录。
3.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并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4.符合天津中医药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中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接收计划
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的50%,详见《天津中医药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生招生专业一览表》。一览表中所列计划数均为预估数,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申请流程
1.提交报名材料
已获得推免生资格或预计可获得推免生资格的申请人须给各二级学院(附院)指定邮箱(见附件)发送申请材料,各专业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详见附件。
报名材料及要求:
(1)《天津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其中签字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写明“仅用于推免报名”字样,不得压盖身份证有效信息)。
(3)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级单位加盖公章);
(5)天津中医药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情况表(见附件)
(6)其他材料:英语水平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提交材料格式要求:报名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报考院系所(院系所代码)+报考专业(专业代码)+姓名【例:一附院(001)中医内科学(105701)张三)】。
考生在复试时,须准备好上述文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有意愿申报“直接攻博”者,可参考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天津中医药大学2024年“直接攻博”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各二级学院(附院)审核考生材料,确定复试名单,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3.各二级学院(附院)组织复试
4.网上填报
(1)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填报基本信息,规定时间内填写报考信息等,具体操作事宜请查看相关网报说明。
(2)填写报考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的志愿填报截止时间见各专业报名截止时间。
(3)报名费按照网报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4)根据各二级学院(附院)上报的复试结果,由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短信通知的考生,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四、复试及体检
1.复试形式:我校2024年推免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同一招生院所同一专业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
由各二级学院(附院)组织实施(详见附件)。
2.复试为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批判思维能力、横向思维能力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中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的范围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基础知识、临床能力或实验技能考核或面试等,重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运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所报考专业前沿知识的掌握、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等,还包括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
复试综合考核主要设定以下参考指标(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复试综合考核由各二级学院(附院)组织,并由复试小组结合本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基础上确定,复试专家小组通过提问、测试等多种形式进行复试。复试过程现场记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从及格者中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4.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须自行前往三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内容包括:血压、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内外科、空腹血糖、肝功、胸片等。
体检合格标准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03〕3号)规定执行。
5.录取通知书发放:拟于2024年6月后寄送录取通知书。
6.取消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
(2)在考试、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3)入学时,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
(4)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者;
(5)被原推荐高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五、公示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如接收名单修改须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解决者可确认推免生资格。
六、奖励办法
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
七、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063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邮政编码:301617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科
联系人:陈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2)59596191
E-mail:zybssh@tjutcm.edu.cn
八、其他
1.推免生网上具体操作方法请查看相关网报说明,未填报相关网报信息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2.未录取者材料不退。
3.推免生应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4.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无论何时,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5.推免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报考信息时,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以便复试期间联系考生。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7.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应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tjutcm.edu.cn),如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注:关于此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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