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阳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沈阳音乐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请考生详细阅读本须知,遵守相关要求,认真备考、诚信考试。
一、专业考试范围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范围: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录音艺术、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二)考试方式:采取线上+线下形式。线上须在小艺帮APP即时录制并提交考试视频;线下包括专业面试、专业笔试、视唱面试、乐理和听写笔试,须到指定考试地点进行考试。
1.初试线上,复试线下。专业包括:音乐表演(合唱指挥、乐队指挥除外)、音乐学(五年制)、舞蹈表演、舞蹈编导、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初试,初试合格后,需办理专业复试手续,方可参加复试考试。初试合格名单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发布。
2.初试、复试均线下。专业包括: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合唱指挥、乐队指挥)。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初试,初试合格后,需办理专业复试手续,方可参加复试考试。初试合格名单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发布。
3.初试、复试一试考试。专业包括: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报考以上两个专业的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要求参加线下考试。
二、报名条件与考试要求
详见《2024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2024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要求》。
三、报名及线上考试系统
报名及线上考试系统为小艺帮线上考试服务平台,即小艺帮APP。具体操作请详阅《小艺帮APP操作说明》(附件1)《视频拍摄参考图示》(附件2)。
四、报名缴费时间
2024年1月21日-1月28日17:00。报名及缴费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逾期系统将关闭。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
(二)报名时,考生必须按照小艺帮APP提示和简章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三)凡考生未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或不按要求报名,或误填、错填、漏填、填报虚假信息,填报内容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目前部分省份的艺术类统考尚未举行或成绩尚未公布,有此类情况的考生也可正常报名和参加考试。我院将在教育部专业合格名单备案时,统一校验考生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要求,如经核实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备案合格名单,考生成绩视为无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考分初、复试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初试,初试合格名单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发布。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专业复试手续、缴纳复试费用后,方可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
六、考试安排
(一)音乐表演(合唱指挥、乐队指挥除外)、音乐学(五年制)、舞蹈表演、舞蹈编导、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初试(线上即时录制并提交考试视频):2024年1月30日9:00-2月3日17:00。
2.各专业严格控制现场考试人数,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3.拟定于2024年3月上旬开始进行线下复试及专业基础课考试,报名缴费及具体考试安排将于2月末至3月初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专业
音乐学(四年制)专业拟定于2024年2月中下旬开始进行专业面试及专业基础课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将于2月上旬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发布;舞蹈学专业拟定于2024年3月中旬开始进行专业面试,具体考试安排将于3月初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视唱练耳、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招考方向及录音艺术专业
拟定于2024年3月上旬开始进行初试、复试及专业基础课考试。初试具体考试安排将于2月末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发布;复试报名缴费及具体考试安排将于3月中旬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网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66
七、线上考试安排
(一)报名成功即可进入考前练习,考前练习不限时间,不限次数。
(二)模拟考试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9:00—23:00
模拟考试与正式考试的流程一致,包括身份识别、录制、提交等环节。考生至少进行一次模拟考试(模拟考限录3次),练习考试操作,熟悉考试流程,演练并确定正式视频考试时机位摆放及就座位置。模拟考试视频不作为评分依据,请考生注意模拟考试场次及时限。
模拟考试分三场进行,每场只能进行一次模拟考试:
第1场:1月29日9:00—14:00
第2场:1月29日14:10—19:00
第3场:1月29日19:10—23:00
(三)正式考试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9:00—2月3日17:00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手机小艺帮APP录制并提交视频,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八、线上视频录制与提交要求
(一)正式视频考试开始前,考生须按照小艺帮APP的提示,拍照并上传手写版《2024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正式视频考试期间无模拟考试、无考前练习。正式视频考试限时2小时。考生须在2小时内完成考试视频录制并提交所报专业所有考试科目的视频,否则系统将自动视为考试失败。一旦进入正式考试,倒计时随即开始,考生无论中途是否退出,计时不会停止。
(三)每个考试科目最多可进行3次视频录制,考生可选择最满意的一次提交上传作为考试视频,须确保所有科目视频都上传成功,不得提前退出小艺帮APP。如果视频上传失败,APP页面会显示【重新上传】,请留意视频上传页或【报考】列表页底部,点击【重新上传】即可。可以切换Wi-Fi和4G/5G网络进行尝试。正式考试视频,一经上传,无法更改。
(四)所有科目视频录制均采用双机位模式,仅可使用两台手机完成考试。须使用鸿蒙2.0及以上、android7.0及以上或ios系统10.0以上的近两年上市的主流品牌机(例如华为、小米、oppo、vivo等千元以上机型),建议不要使用红米手机参加考试,否则可能导致小艺帮APP及小艺帮助手APP无法下载或无法考试,责任自负。小艺帮和小艺帮助手只支持手机,不支持平板、电脑,主辅机支持不同系统。
(五)安装小艺帮APP的手机为主机,安装小艺帮助手APP的手机为辅机,两个软件不能同时安装在同一台手机上,考试前请确保小艺帮APP及小艺帮助手APP为最新版本。
(六)务必确保考试时手机存储空间充足,均应有不少于20G的剩余存储空间。主机位、辅机位所录视频均为考试评审依据,同等重要,请务必确保全部成功上传。为保证稳定拍摄,建议考生采用手机支架等辅助设备进行拍摄。
(七)考试须在独立、安静、明亮的房间进行,录制画面主机位仅允许出现考生本人(国际标准舞舞伴除外)。辅机位须放置于考生左(或右)后方2—2.5米范围内,与主机位基本呈对角线。双机位具体操作请详阅《小艺帮APP操作说明》(附件1)、
拍摄参考图示见《视频拍摄参考图示》(附件2)。
(八)正式视频考试时,每个考试科目都需要进行人脸识别,请考生务必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所有考生均须素颜出镜,确保五官清晰地展示在镜头中,不得化妆、不得戴美瞳、不得戴帽子、口罩、墨镜等影响考试评审的饰物。
(九)正式视频考试中务必关闭手机通话、微信、QQ、外放音乐、闹钟等导致录制失败的应用程序,不得录屏、截屏、投屏、锁屏,否则因此导致考试失败,责任自负。需要播放的自备音乐,请使用除考试设备外的其他设备播放。
(十)视频录制时注意光线,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同步录制。录制时必须连续不间断拍摄,不支持变焦、暂停、编辑等功能、不得切转画面,录制过程中考生全程不得离开画面;视频不得剪辑,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全程不允许使用麦克风等传声设备。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考试视频等考试材料的质量、清晰度负责,因考试视频不符合评审要求而影响评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一)所提交的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如含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着装等,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被判定为作弊的声音、文字、图案、材料、人物及其他物品。
(十二)全部视频上传成功前,一定不要使用手机管家清理手机内存、垃圾数据,考试时间结束后48小时内一定不要卸载小艺帮APP。
(十三)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须知及《2024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2024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要求》《小艺帮APP操作说明》《视频拍摄参考图示》,各科目考试视频须严格按照相关考试内容、拍摄要求和拍摄参考图示录制并提交。未按要求录制并提交考试视频者,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提交考试相关材料要求
作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招考方向、录音艺术专业的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要求提交报考材料,详见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2024年作曲系相关专业(招考方向)提交报考材料的要求》。
十、纪律要求
(一)考生须严格按照我院考试相关要求完成考试流程,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考试违规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校考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二)考试期间不得查阅参考资料,不得使用与考试无关的电子设备,否则视为作弊。
(三)艺术类专业校考为国家级考试,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试过程中禁止通过其他方式私自录音、录像、录屏、截屏等,禁止泄露考试信息,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我院将在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新生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新生,组织专门调查。对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经查属实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十一、特别说明
表演专业歌舞剧招考方向为原表演专业音乐剧表演招考方向。
本须知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网。
网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66
小艺帮APP系统操作及技术问题咨询QQ号:800180626,技术咨询电话:4001668807。服务时间:周一到周日(8:00-24:00)。其他问题可拨打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电话进行咨询,电话:024-23894405(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