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美考君
2024-02-12
来源: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东北财经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4年继续面向台湾地区招收高中毕业生。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东北财经大学始建于1952年,原名为东北财经学院,1985年更名为东北财经大学,2012年学校成为财政部、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地处我国东部沿海重要的港口、贸易、工业、旅游城市——大连。学校以“培育卓越财经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是一所突出经济学、管理学优势和特色,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大学。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加强高水平经管学科群建设,学科实力稳居全国财经高校前列。财政学、产业经济学、会计学是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特色重点学科,数量经济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A,进入全国2%-5%行列;工商管理学、统计学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A-,进入全国5%-10%行列;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B+,进入全国10%-20%行列。近年来,学校各学科均衡发展,经管优势突出,学科整体实力进一步提升,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统计学3个一级学科建设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万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9529人,研究生7289人。学校有25个本科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另有6个本科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一流专业覆盖率高达79.5%。“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学校是国内最早拥有硕士研究生(1981年)、博士研究生(1986年)培养资质的财经院校之一。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和公共管理学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均设有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下设4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主设置21个);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10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78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含自主设置23个);有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法律、翻译、新闻与传播、汉语国际教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程管理16个类别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会计、工商管理、金融、应用统计专业学位水平位居国内前列。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招生计划25人,各专业计划打通使用,可视生源情况超额录取。招生专业参见附件《东北财经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审核及考核

(一)报名条件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须在2024年 5 月 1 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2.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A/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个人近期彩色电子照片;

(3)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考生成绩通知单;

(4)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内下载);

(5)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报名系统内下载,须经个人签字或盖章);

(6)《自荐信》(包含高中阶段参加过的学术、比赛、社会活动,个人兴趣及选择我校和该专业的理由,未来职业规划等, 要求1000字以内)。

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三)审核及考核

1.审核。学校将对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发布,考生可于2024年4月25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考核。

2.考核。考核采取远程线上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相关安排将于4月25日后在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网址:https://zs.dufe.edu.cn),并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考生。

四、录取

学校依据考生学测成绩、考核评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等综合情况,择优进行专业录取。

(一)初审通过且报考招生科类为“文科”专业的考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被录取:

1.语文学测成绩达到前标级以上;

2.考核评分达到优秀(百分制,平均85分及以上)。

(二)初审通过且报考招生科类为“理科”专业的考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被录取:

1.数学(A/B)学测成绩达到前标级以上;

2.考核评分达到优秀(百分制,平均85分及以上)。

(三)初审通过且报考招生科类为“文理兼收”专业的考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被录取:

1.语文、数学(A/B)学测成绩均达到均标级以上;

2.语文、数学(A/B)其中一科学测成绩达到前标级以上;

3.考核评分达到优秀(百分制,平均85分及以上)。

(四)学测分科成绩有一科及以上为顶标或两科及以上为前标,或考核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考生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将于5月14日前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录取进程安排,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校将视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在5月20日设置是否参加征集志愿补录。有意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于5月21日-31日期间在系统进行征集志愿报名,学校将于6月1日-20日期间开展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6月21日前在系统上传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考生可于6月21日-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征集志愿录取情况并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次招生工作,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411-84710230、0411-84712978;邮箱:zhjcs@dufe.edu.cn。

考生要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交报名材料,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收费标准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学费收费标准:

(一)会计学、金融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收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专业5720元/生·学年;

(二)日语、商务英语专业5100元/生·学年;

(三)法学、新闻学、广告学专业4800元/生·学年;

(四)萨里国际学院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60000元/生·学年;

(五)国际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8000元/生·学年;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在国外就读期间学费以学生出国当年外方大学公布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为准,学生需考虑到外方大学学费可能上涨及汇率变化的风险。

(六)其他专业5200元/生·学年。

住宿费:原则上与祖国大陆学生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为1200元/生·学年。

其他费用:参照祖国大陆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依据物价主管部门最新批文执行。

七、奖学金制度

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台湾学生奖学金及其他符合要求的学校各类奖助学金。

八、入学及在校管理

1.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请参考《新生报到指南》。

2.学校将在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发现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我校本科学生相关规定管理。

九、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本科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及其他

学校全称:东北财经大学

学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学校网址:https://www.dufe.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dufe.edu.cn

电子信箱:student@dufe.edu.cn

电    话:+86-411-84710258   +86-411-84710259

传    真:+86-411-84738600

微信公众号: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微信视频号、抖音号: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

港澳台招生咨询QQ群:851185448

本简章由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除本简章规定情形之外,我校仍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录取台湾考生。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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