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2024年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美考君
2024-02-12
来源:中国医科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2024年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中国医科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开展“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高校之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4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参加当年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

(三)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凡通过学测成绩申请就读我校的台湾考生,应同意本校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向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查验、核准本人学科能力测试成绩等信息,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招生计划和名额

(一)招生名额:50名,视生源情况可增加录取名额;

(二)招生专业: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学、眼视光医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临床药学、法医学、护理学、生物科学。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

  1. 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

    (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件及材料。

    1.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台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

    4.往届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或学生证;

    5.中学成绩证明;

    6.个人陈述(内容包含个人简介、兴趣、爱好、特长、参加的公益活动、来中国医科大学学校的原因、学习和职业规划等,字数1000字以内)。

    注意事项:考生上传报名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审核面试

    1.初审:学校本科生招生录取办公室于2024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14 日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在学测录取系统和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2.面试: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及有关安排以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面试通知为准。

    (四)录取

    1.学校根据申请者学测成绩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2.学校将于2024年5月15日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学校于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入学及在校管理

    (一)经中国医科大学录取的台湾免试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具体事宜见《中国医科大学新生入学须知》;

    (二)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复查(医学类、生物科学类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四)学生在校期间教育和管理遵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学校各类奖学金。

    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台湾免试生的学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其中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专业学费每年6050元,眼视光医学、精神医学、预防医学、临床药学、法医学、护理学专业学费每年5500元,生物科学专业学费每年5200元;

    (二)住宿费:台湾免试生原则上与内地学生住在一起,住宿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住宿费1200元/年;

    (三)其他费用:参照内地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注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根据有关部门2024年最新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单位:中国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录取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122

咨询电话:+86-24-31939069

传真电话:+86-24-31939066

学校网址:www.cmu.edu.cn

电子邮箱:bkzsb@cmu.edu.cn

   八、附则

(一)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将在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并发送电子邮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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