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2024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等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继续实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
一、学校基本情况
南华大学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已有66年办学历史。学校本部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湖南衡阳,拥有红湘校区、雨母校区两个办学校区,设有4所直属型附属医院;在长沙设有4所直属型附属医院和未来科学研究院。学校形成了以工学、医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权资格,设有72个本科专业,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单位。学校临床医学、化学、工程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等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入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并列内地高校第76名,位列《校友会中国大学ESI高被引论文排行榜》第77位。
南华大学所在地衡阳位于中国大陆中部,交通便利,距离省会长沙40分钟高铁车程,距离广州120分钟高铁车程。衡阳南岳机场有航班直达北京、上海和厦门等国内主要城市。南华大学真诚欢迎华侨港澳台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2024年招生计划30人,各专业计划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确定。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南华大学2024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注1)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注2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22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注4、5年内注5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6,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19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6的,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四、报名方式、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志愿填报
1.考生登录联招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网址https://www.eeagd.edu.cn/lzks/main.jsp)。考试时间、科目、志愿填报等具体情况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公布的《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2.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考生,除了参加全国联招考试且达到艺术类批次划线,还需向学校提交专业作品参加术科考核且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报考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需提交能体现考生个人专业基础或创意能力的绘画或设计作品,题材不限;提交形式为JPG 格式图片和Word 格式文字说明。
以上作品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s@usc.edu.cn;邮件主题设置为“全国联招+香港或澳门或台湾或华侨(选一)+专业+考生中文姓名”,同时在邮件正文写明本人姓名、联系电话、来源地区(华侨或香港或澳门或台湾)、毕业中学、身份证号、微信号或QQ号、拟填报我校院校志愿顺序、专业名称等信息。
网上提交作品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5月31日后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w.usc.edu.cn/ 公布艺术类专业术科考核合格考生名单。
五、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要求,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
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寄送加盖本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六、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入学报到,报到时间及要求以《2024年新生入学须知》规定为准。
2.新生入学后,根据高校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和新生入学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
七、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住宿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统一安排,收费标准相同。
八、监督机制
在联招报名、考试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86(0)734-8281591
九、其他
1.新生入学注册后,可申请教育部等面向华侨港澳台学生设立的奖学金以及校内其他各类奖助学金。
2.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校内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华侨港澳台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条件者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一年。
4.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下载电子成绩证书。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
5.本简章内容由南华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如联招办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421001
招生咨询电话:0734-8282553;0734-8282530
招生咨询邮箱:zs@usc.edu.cn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zsw.usc.edu.cn/
注释:
注1:须在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级中等学校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非学历教育经历不符合报名条件。
注2:指连续的两个自然年内。
注3: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18个月即不少于540天。
注4:一般情况下,具有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者,在遵守当地法律前提下,无须每年签证,可以凭权证多次自由出入居住国,也没有时间限制,不用去移民局更新或者延长手续。而合法居留资格,则是有有效期的,有效期满后必须到移民局办理延长手续才可以继续居留。居留期限是判断是否为长期居留权或永久居留权的主要依据。如“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签证是10年有效期签证,应属于合法居留资格。
注5:指连续的五个自然年内。
注6: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30个月即不少于90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