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2024年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说明
1.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院校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招生省份的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选考要求为:选考科目不限。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
对于按照各招生省份投档原则的进档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
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投档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都相同情况下,分别按如下规则:
①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以文化课总成绩、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对于实行“3+3”选考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以文化课总成绩、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③对于实行“3+1+2”选考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物理学科类依次以文化课总成绩、数学、外语、语文、物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历史学科类依次以文化课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历史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我校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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