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疆外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

美考君
2016-01-19
来源:新疆师范大学

专业考试要求、科目

  (一)音乐学专业【加试的副专业可根据当地考生实际情况进行删减】

  专业要求:考生应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和视唱技能(五线谱或简谱);具备一门乐器演奏能力,或具备一定声乐演唱基础。

  考试科目:主专业、副专业、视唱、练耳。

  (注:主专业为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副专业不能与主专业相同,演奏乐器不限。)

  【如:某考生主专业为声乐演唱,副专业则必须选择器乐类考试,或反之。】

  主 专 业 —— 作品一至两首

  副 专 业 —— 作品一至两首

  视唱、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视唱

  (二)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方向考试即可】

  专业方向: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民乐、管弦乐器)

  考试科目:主专业、视唱、练耳。

  1.声乐演唱方向

  专业要求:考生的嗓音条件、发声器官应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

  的演唱;音准、节奏准确,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基

  本乐理知识和五线谱视唱技能。

  专业考试:声乐演唱 —— 演唱作品一至两首

  视唱、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模仿;视唱

  2.器乐演奏(键盘)方向:(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 —— 1.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

  2.复调作品一首(三部创意以上程度)

  3.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或中外乐曲均可)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视唱、练耳 ——听辩音程、和弦、旋律音高;复调旋律听辩、视唱

  3.器乐演奏(民乐、管弦乐器)方向:注:器乐演奏专业方向主考教师任选其中两首作品。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

  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

  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 —— 1.练习曲一首

  2.中型、大型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

  律不反复。(进入考场候场时请调试乐器音准)

  视唱、练耳 ——听辩音程、和弦、旋律音高;复调旋律听辩、视唱

  (三)舞蹈学专业:

  专业要求:舞蹈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从事本专业所需的身体素质和艺术素质,具有较强的表

  演能力,反应灵巧,理解力强,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专

  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专业考试:基本功(韧带软、开度,)、舞蹈小品(限时4分钟)、舞蹈即兴、舞蹈技术技

  巧及身段比例。

  注:至少准备两张相同内容舞蹈音乐的CD,基本功测试时应着紧身练功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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