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美考君
2025-03-25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四川师范大学创建于1946年,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的高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资格,以及免试招收香港、台湾学生资格的高等院校。

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授权单位,举办有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交叉学科等十二个学科门类。建设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esi全球前1%学科,5个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82个本科专业。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1.学校部委码:10636

2.校址:学校共有3个校区,各校区校址如下:

狮子山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成龙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遂宁校区: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科教园区科创西路88号。

3.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4.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形式:全日制本科学制为四年。

6.毕业证书: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标准

1.招生计划总数:10人。

2.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标准:

专业

学费

汉语言文学

人民币5760元/年

法学

人民币5760元/年

历史学

人民币5760元/年

网络与新媒体

人民币5760元/年

教育技术学

人民币5760元/年

会计学

人民币5760元/年

财务管理

人民币5760元/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人民币6240元/年

心理学

人民币6240元/年

住宿费

1200元/人·年(4人间),1000元/人·年(6人间带独立卫生间),900元/人·年(6人间公共卫生间)

生活水平(伙食及杂项)

约人民币2000元/月

备注:专业学费标准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为准。

我校在台招收学生的专业介绍请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s://zs.sicnu.edu.cn)。

三、申请资格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参加2025年“台湾学测”考试,且在语文、数学a/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注: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四、申请办法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等材料。

2.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五、审核

审核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5月14日。

学校下载考生信息及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高校可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审核。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校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 录取

1.最低录取标准

考生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2.录取安排

对于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及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学校将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3.征集志愿安排

若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学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应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学校将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录取工作。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七、如有未尽事宜,招生就业处将会在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请注意查看。

八、关于转专业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我校出台了《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具体转专业政策请登录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s://jwc.sicnu.edu.cn/)。

九、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后,请准时参加学校安排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2.学校将于7月邮寄《录取通知书》给录取新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入学报到。

3.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

4.新生与祖国大陆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5.新生入学注册后,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条件者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政编码:610066

电  话:028—84768899

传  真:028—84763388

电  邮:sdzs@sicnu.edu.cn

联 络 人 :王老师 刘老师

学校网址:https://www.sicnu.edu.cn

招生信息网站:https://zs.sicnu.edu.cn

院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师范大学

招生信息微信公众号:四川师范大学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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