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 2025 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4〕256 号)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陕西理工大学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汉中,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1958年,为解决陕南基础教育师资和其他急需人才,汉中大学成立,1978 年更名为汉中师范学院;1965 年,适应三线建设战略需要,北京大学汉中分校在汉中设立,1978 年北大分校撤离后,在原址建立陕西工学院;2001 年,汉中师范学院与陕西工学院合并组建陕西理工学院,2006 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 年,经教育部批准,陕西理工学院更名为陕西理工大学。2019 年学校在陕西省内实现一批次本科招生。
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 128.23 万平方米,校舍建设总面积 68.39 万平方米。现设有 15 个学院、3 个本科书院和 1 个教学实验实训中心,1 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 60 个本科专业,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2 万余人。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持续强化学科特色建设;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不断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持续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开放办学”理念,不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坚持融合发展理念,服务社会发展成果丰硕。
学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筑牢事业发展政治保障。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将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奋力书写新时代学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成以教师教育和工程教育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体育学院概况
体育学院的前身是汉中师范学院体育系,至今已有 49 年的办学历史。先后为国家培养了体育师资、教练员、体育管理人才 5000 余人,历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肯定和好评。现具有体育硕士、学科教学(体育)教育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体育学院现有体育教育(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三个本科专业。现有专业学生 1206 人;专任教师 40 人,其中教授、副教授 18 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 45%;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共 33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82.5%。国家级、国家一级裁判员25 人,省级教学名师 1 人,省级师德标兵 1 人,省级国培专家 3 人。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 24 人。
体育学院设有体育人文社科教研室、运动人体科学教研室、体操游泳教研室、民族传统体育教研室、篮排足教研室、小球及田径教研室、人体科学实验中心、体育学科研究中心、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中心、竞训中心、继续教育与社会服务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等机构。拥有标准塑胶田径场、游泳池、网球馆、健身馆、综合体育训练馆等现代化的体育场馆,体育教学训练设施设备完善。
体育学院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一是深化体育教学改革,确立了“全过程、多维度、重改革、强应用、创一流”的人才培养思路,构建了“教学、训练、科研、实践、创新”五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学院建立了 15个稳定的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组建了 18 支竞技体育训练代表队。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取得各类奖项达 300 余项。二是加强体育科学研究和文化传承工作,成立了六个体育科学研究中心,给教师搭建了良好的科研平台。近几年,累计出版教材、专著 20 余部,发表学术论文 200 余篇,承担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 项,省部级、厅局级科研项目 100 余项。三是大力开展社会服务工作。近年来,体育学院充分利用体育资源,结合实践教学,开展对外培训、承接比赛、对外表演等社会服务工作,赢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目前,体育学院已成为陕南体育人才培养、体育科学研究、体育文化交流和体育社会服务的中心。
三、运动训练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立足陕西,面向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较好的科学和文化素养,掌握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运动训练指导及竞赛组织能力,能胜任专项运动教学、训练和竞赛组织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体育概论、运动训练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体育竞赛学、运动心理学、运动选材学、专项理论与实践、田径、体操、武术、游泳。
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标准学制四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可在 3-6年内完成学业,可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普通中等学校、体育俱乐部、体育管理系统、企事业、社区等单位,从事体育教学、训练、健身指导、体育管理等工作。
学费标准:学费为每生每年人民币 5000 元。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新文件为准。
四、招生项目及计划
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拟招生 150 人,各项目拟招人数如下:
五、报名
1.符合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规定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2025 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不得跨项目报考。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5.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 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注册时间:2025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6.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考生报名信息错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试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并按照高考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 分,四科满分为 600 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考生于2025年3月29、30日按时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2.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 100 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以下简称组考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5 版)》评分。
体育专项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5月12日。
七、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 180 分,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 40 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 30 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 50 分录取。
2.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 3∶7 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3.根据本校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项目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同一项目综合分相同者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文化考试中的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成绩依次比较,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若某项目第二志愿考生仍无法满足计划,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原则如下:
(1)拟增加招生计划的项目,其拟录取的第二志愿考生综合成绩必须高于该项目已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分。
(2)拟增加计划项目的顺序为本章程中公布的《陕西理工大学 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及计划表》中的项目顺序,逐项增加 1 个计划,循环增加,额满为止。
(3)在调整计划过程中,若某项目不满足第(1)条原则,该项目不再增加计划;若所有项目均不满足第(1)条原则,本年度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结束。
4.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八、信息公开
考生报名信息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 APP”公示结果为准。考生须关注相关微信公众号,以便了解考试最新信息。
录取结果以“陕西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有关省级考试机构网站公示结果为准。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我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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