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26年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所有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不组织专业校考,采用招生省份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1.音乐表演(器乐)
(1)计划招生56人。
2.音乐表演(声乐)
(1)计划招生35人。
(二)舞蹈表演(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
2. 招生省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
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
招生省份 | 科类 | 音乐表演(器乐) | 音乐表演(声乐) | 舞蹈表演 | 合计 | |
浙江 | —— | —— | —— | 4 | —— | 4 |
江西 | —— | —— | —— | 4 | 6 | 10 |
山东 | —— | 长号 | 1 | 4 | 7 | 19 |
双簧管 | 1 | |||||
大管 | 1 | |||||
小提琴 | 2 | |||||
大提琴 | 1 | |||||
二胡 | 1 | |||||
琵琶 | 1 | |||||
河南 | 首选历史 | 小号 | 1 | 4 | 7 | 18 |
长号 | 1 | |||||
大管 | 2 | |||||
小提琴 | 2 | |||||
首选物理 | 长号 | 1 | ||||
湖南 | —— | 长笛 | 1 | 5 | 7 | 17 |
大提琴 | 1 | |||||
中提琴 | 1 | |||||
低音提琴 | 1 | |||||
琵琶 | 1 | |||||
广东 | —— | 小号 | 2 | 8 | 7 | 45 |
圆号 | 1 | |||||
大号 | 1 | |||||
长笛 | 1 | |||||
单簧管 | 3 | |||||
双簧管 | 3 | |||||
西洋打击乐 | 3 | |||||
小提琴 | 2 | |||||
中提琴 | 2 | |||||
大提琴 | 1 | |||||
低音提琴 | 1 | |||||
竖琴 | 1 | |||||
钢琴 | 2 | |||||
二胡 | 2 | |||||
琵琶 | 2 | |||||
竹笛 | 1 | |||||
笙 | 1 | |||||
中阮 | 1 | |||||
海南 | —— | —— | —— | —— | 5 | 5 |
重庆 | —— | —— | —— | 3 | 5 | 8 |
四川 | —— | 圆号 | 2 | 3 | —— | 9 |
长笛 | 1 | |||||
小提琴 | 1 | |||||
中提琴 | 1 | |||||
大提琴 | 1 | |||||
二、报考条件
(二)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其中音乐表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230分,舞蹈表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250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我校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在音乐表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230分,舞蹈表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250分,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我校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按照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同分排位从高到低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报考器乐类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主项乐器须与报考我校乐器项目一致;对于专业省级统考未区分主副项的省份,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乐器须与报考我校乐器项目一致。
(二)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主项须与报考我校舞蹈表演招考方向一致,舞种须为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根据学校舞蹈表演专业培养要求,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3米。
我校非理论类艺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具体以学校信息公开为准。
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中学通报并按不同招考阶段做出如下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0-87110737
网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电话:020-81182338
网址:http://www2.scut.edu.cn/art/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HG-YSXY)
招生办公室:020-87110126
附件:学校、学院及专业情况简介
艺术学院成立于2004年,位于大学城校区,下设音乐学系、器乐系、声乐系、舞蹈系以及艺术教育中心。现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两个本科专业;音乐表演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0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音乐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学院目前拥有教育部颁发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华南理工大学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广东粤剧艺术)”,是广东省教育厅“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器乐培训基地”、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广东省社科联“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同时拥有教学实践实体——华南理工大学青年交响乐团、合唱团、室内乐团、管乐团、青年舞蹈团。学院目前有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走进交响音乐的世界》《走进歌剧的世界》等优秀示范课程。艺术学院配备有琴房、音乐厅、室内乐厅、交响乐排练厅、合唱排练室、舞蹈练功厅、录音棚、多媒体音乐教室、数码钢琴教室、电脑音乐教室、电子音乐实验室、施坦威钢琴,以及包含中外音乐、舞蹈音像、图书、乐谱资料的专业图书室。
学院始终坚守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立德树人,致力于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艺术人才。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如果专业课、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跨院系修读其他专业课程,达到学位授予资格者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成绩优秀毕业生可获保送研究生资格。多年来,学院为国家特别是华南地区输送了大批优秀艺术人才,毕业生在专业艺术团体、教育系统、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相关领域广泛就业,得到用人单位高度好评。
一、音乐表演(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演奏人才与创作型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演奏技巧。学生毕业后可在教育系统、演出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广泛就业。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声乐表演专业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提高分析、理解、表现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演唱和驾驭声乐作品的能力。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团、艺术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表演、组织、教学、研究、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p p_text_indent_2" style="line-height: 29px;text-indent: 2em;font-size: 16px;color: rgb(0, 0, 0);text-align: justify;font-family: Arial, 'Microsoft YaHei', u5b8bu4f53, Tahoma, Geneva, sans-serif;text-wrap: wrap">二、舞蹈表演(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舞蹈艺术人才,培养能够在专业表演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及其它相关领域从事表演、教学、组织、策划和管理等工作的舞蹈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