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科目等级 | A+ | A | B+ | B | B- | C+ | C | C- | D+ | D | E |
折算分值 | 70 | 67 | 64 | 61 | 58 | 55 | 52 | 49 | 46 | 43 | 40 |
职业技能测试为校考,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素描、色彩)。校考成绩满分为200分(素描、色彩满分分别为100分),校考成绩不得低于120分。没有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不予录取。本校不参加征求志愿录取。
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校考成绩合成。合成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校考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以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00%招生计划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素描、色彩、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将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2.对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每门满分70分,共计210分,每门科目的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1〕7号)文件要求,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级与分值折算标准如下:
<table ke-zeroborder"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padding: 0px;border-spacing: 0px">科目等级 | A+ | A | B+ | B | B- | C+ | C | C- | D+ | D | E |
折算分值 | 70 | 67 | 64 | 61 | 58 | 55 | 52 | 49 | 46 | 43 | 40 |
职业技能测试为校考,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素描、色彩)。校考成绩满分为200分(素描、色彩满分分别为100分),校考成绩不得低于120分。没有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不予录取。本校不参加征求志愿录取。
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校考成绩合成。合成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校考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以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00%招生计划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素描、色彩、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4.对符合本校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采用面试并与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获奖项目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关。在此基础上,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笔试,经由面试选拔合格入学。
序号 | 免笔试项目 | 颁证机构 |
1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个人一、二等奖获得者 | 教育部 |
2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上海选拔赛个人一等奖获得者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3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个人一等奖获得者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 |
4 | 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金奖、银奖获得者 | 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
5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金奖获得者(团队成员名单前三名)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于填报志愿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免笔试申请材料(详见学校官网发布的相关通告),过时不予受理。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免笔试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网上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对通过免笔试条件审核的考生进行面试并进行综合录取,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同时参考上海市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评定,给予考生相应的得分。面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20分,详见我校2026年免笔试面试实施方案,面试总分不得低于120分)。
以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00%招生计划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进行调剂。面试录取比例不超过此次自主招生各招生类型计划数的10%。每个专业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的50%(小数按去尾原则取整),未被录取者可参加后续的笔试。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 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0000 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 |
住宿费 标准 | 1200元/学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报名考 试费标准 |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门、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门(沪价费[2006]5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9977845(工作日09:00-15:00)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ada.edu.cn 招生官网:zs.sada.edu.cn 咨询电话:021-64398515(工作日09:00-15:00)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47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二)本章程由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