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美考君
2021-08-23
来源:天津音乐学院

录取

1.经政审体检合格,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理论、音乐教育、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 音乐批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750 分满分)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 制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经政审体检合格,除音乐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在文化课成绩(750 分满分)达到我 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各招考方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科、理科,不含各类录取政策加分。所有省(市、自治区)高考 总成绩均按照 750 分计算。

4.凡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考生,须确认已按照本省(市、自治区)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相对应类别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以免影响录取。

5.被录取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十五天不报到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作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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