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2020年吉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美考君
2021-08-28
来源:长春师范大学

  录取原则

  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美术与设计学类各专业在吉林省艺术类第一批A段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校企合作)、书法学专业在吉林省艺术类第一批B段录取,顺序志愿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综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吉林省文史、理工农医类第二批A段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投档进线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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