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美考君
2021-08-28
来源:北华大学

录取原则

  (一)考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分数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考生的专业成绩须达到合格资格,具体为:组织校考的省份及专业,考生须取得校考合格资格;未组织校考但有省统考的省份及专业,考生须取得省统考合格资格,考生联考合格资格不作为专业成绩合格的依据;既未组织校考且又无省统考的省份及专业,考生须取得高考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的联考合格资格。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含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5个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校考省份,在校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校考省份,在省统考(或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在省统考(或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考生按各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再比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以上录取规则中,文化课成绩含经各省考试院承认的加分项。

  (四)若各省录取规则与我校录取规则不同,按各省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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