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成绩发布及录取原则

美考君
2021-08-29
来源:长春大学

成绩发布及录取原则

  1. 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省份,我校将在长春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专业成绩及合格信息,合格证发放比例不超过1:4。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音乐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非校考省份只需省统考成绩合格,山东省考生只需校级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音乐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非校考省份只需省统考成绩合格,山东省考生只需校级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

  4.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舞蹈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非校考省份只需省统考成绩合格,山东省考生只需校级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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