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美考君
2021-08-29
来源:长春大学

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
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且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院校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后,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山东省为校级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且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院校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后,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山东省为校级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且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院校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后,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
  4.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且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院校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后,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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