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学院202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美考君
2021-09-04
来源:黑龙江工程学院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照考生实际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若考生成绩相同,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的顺序,文史类专业依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的顺序,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分文理科省份,依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专业课统考成绩。分专业时按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遇专业课成绩同分,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与其所在省份控制线的分差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分差相同,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数学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 当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自动进行专业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做退档处理。

  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的省份,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能调剂到专业组内未完成计划专业。

  第十四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在分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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