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如所在省份有相关类别省级艺术类统考,须统考成绩合格;
2、校考专业分最终满分值300分:复试合格成绩+三试成绩;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
考试注意事项:
1. 面试主要了解考生对摄影的认知和个人的优势等;考生可以但不规定呈现个人摄影作品,摄影作品中涉及的诚信问题将严重影响考生的录取。
2. 摄影操作技能考试使用考场提供的Canon 数码单反相机拍摄(容许自带相机,但需按规定使用SD储存卡,以JPG格式拍摄)。拍摄以后将相机中的图像选取两幅交给考务人员输入到指定的计算机中。
3. 笔试可以参考以下图书:
《摄影技艺教程》(第七版)颜志刚著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3年2月
《影视语言教程》李稚田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4. 考生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处理。
5. 笔试考生除规定的草稿纸和必需文具外,其余纸张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凡试卷中发现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夹带纸张,无论是否构成作弊,一律按作弊处理。考生严禁在试卷封闭线外书写自己的名字或作特殊标记,违者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