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原则

美考君
2021-05-21
来源:福建商学院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各省(自治区)相关政策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加分政策,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配专业或计算综合分。
第二十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省同分排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根据福建省本科艺术类省考成绩,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分别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艺术类综合分=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延伸阅读:福建商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阅读7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