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原则

美考君
2021-05-27
来源:宁德师范学院

录取原则

(一)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学校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录取考生调档比例按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普通类专业在按院校志愿投档的省份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采用“专业志愿清”调配原则。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其中,采用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调配,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只能在我校同一专业组内调剂;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四)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

1.福建省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参照福建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2.其他省份录取时,只录取参加各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根据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省统考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

(五)体育类专业采用“专业志愿清”调配原则。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六)考生符合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条件等录取照顾政策的,按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制定的有关政策执行。考生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我校不分省招生计划。

(七)如果出现省内外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情况,可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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