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省美术类专业校考沈阳师范大学考点考试安排表
考生须知
辽宁省2020年省外院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是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辽宁省招考办、考试院校、沈阳师范大学考点的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一、考试须携带证件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信息公布渠道
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下午4:00到沈阳师范大学考点(汇文楼前)查看具体考场安排,或登陆沈阳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看。(查看网址http://zs.synu.edu.cn)
三、考点咨询电话024-8657443686592982(申诉)
四、考点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
五、乘车路线
◆桃仙机场:乘有轨电车2号线到白塔河路站,步行300米,转乘地铁2号线到“师范大学”站(D口)下车即到。
◆沈阳北站:乘地铁2号线到“师范大学”站(D口)2下车即到。
◆沈阳站:乘地铁1号线到“青年大街”转乘地铁2号线到“师范大学”站(D口)下车即到。(用时约40分钟)
六、考试规则
1.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3.考生自带小型便携式画架、4开画板、画具等相关考试用品参加考试。素描、速写答卷只允许使用黑色铅笔或黑色炭笔。色彩答卷只允许使用水粉、水彩颜料。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具有拍照功能的器材进入考场。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
4.考生入场时,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禁带物品,考生须自觉接受检查。如果考生不配合安全检查或拒不交出可疑物品,影响其考试时间,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试准确时间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
6.考生入场后,将《准考证》、《身份证》交监考员核验后,对号入座。考生考试中途离开考场,须经监考员同意。
7.考生领取试题、答卷纸后,应认真检查试题、答卷纸科目是否相符,检查是否存在漏印及影响答卷的情况,遇有特殊问题,可举手询问。必须核对条形码是否相符并粘贴在答卷指定位置,并在开考前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卷指定的位置签写姓名。如遇有条形码损坏或缺失,由监考员做好记录,不影响考生答卷。开考后,再行更换答卷纸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
8.每科目开考前35分钟(速写科为考前2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如考试院校有规定,以考试院校规定为准)。
9.考生不得在答卷纸背面书写、作画,答卷不得作任何特殊标记。考生不准在考场内谈话、喧哗、吸烟。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卷纸等带出考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后,根据监考员指令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11.为维护考试公正公平,防范和打击替考行为,我省艺术类考点配备使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该系统通过指纹和人脸信息,对考生的身份进行验证。
12.考生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电子档案,涉嫌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追究刑事责任。
考试结束后本考点将参加考试的考生信息(含照片)提供给有关高校,作为考生入学复查的重要依据。入学后被高校认定为替考、冒名顶替等情节严重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打击涉考违法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积极参与监督。